湖南衡阳事件再次撕开旧痛点:行善无过、救人有功,却仍难逃被纠缠讹诈的困境。本质上,撕开了多年来“扶不扶”的社会旧痛点!
当陌生人倒地,我们到底还敢不敢帮?这个问题,仍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人们仍然为此困惑,甚至惶恐。
老人身体不适,借位休息时突发疾病晕倒,店主夫妇没有犹豫,主动施救、拨打急救电话,全程并无任何过错。
老人最终因病离世,家属非但不感谢店主夫妇,竟张口索赔十万元!甚至以闹事施压。最终,店主实在受不了了,无奈支付了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
事后,官方调取证据,明确认定店主无责,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明明,法律已经给出公正判决,为何行善者还要被迫掏钱?
我专门查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的“好人条款”写得清清楚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可是,这次发生的湖南衡阳事件,明明白白告诉我们:这个新增条款仍有改进的空间。应该明确规定讹人者,败坏社会风气者该怎么惩罚,坚决不能让讹得逞。
湖南衡阳事件,让我们看到一个现实:“谁闹谁有理”的潜规则依然奏效!恶意纠缠的成本极低,行善者为了正常生活,只能无奈花钱息事宁人。
令人欣慰的是,事件发酵后,当地政府出资补贴、弥补店主损失,用实际行动为好人的善意撑了腰。这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社会不会让好人独自咽下委屈。
可是……,不得不说出口的是:好人最终惹了一身麻烦,讹人者最终得到了1.9万元!
恶得逞,善被欺。恶,将会在更多地方上演。善,实际上会遭受更多的打压。
这件事告诉我们:唯有从制度上杜绝无理讹诈,从执行上守护善良者的权益,让作恶者付出代价,让行善者得到庇护,我们才能真正破除当下的社会信任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