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人的人很可恶,但是和稀泥的相关部门更可恶。
2026‑08‑17,湖南衡阳祁东县,一名78岁老人身体不适,来到一家棋牌馆门口椅子上休息,坐下几分钟后突发疾病晕倒。
老板娘主动上前搀扶,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老人最终因自身基础疾病抢救无效死亡。
老人家属向店家索赔10万元,还扬言不赔钱就把遗体抬到店门口堵门,影响店铺经营。
公安、司法所调查结论:老人死亡是自身疾病导致,店家施救行为无过错,依法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店家一开始愿意出于人道主义给两三千元抚慰金,家属不同意。迫于被纠缠、经营受影响的压力,在派出所两次调解下,店家妥协,支付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款。
既然店家无任何过错和责任为何还要承担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我想这是很多人要问的问题。
有人说店家迫于被纠缠,那也就说明一个好人被恶霸纠缠没办法只能妥协任人宰割了?那我们要警察和司法干什么用?法律应该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才对,既然店家没有违法,合情合理并且尽到陌生人帮助义务,为何好人做好事不但没有得到表扬反而被讹一笔钱?这不就是好人没好报吗?谁还做好人!
死者家属这是属于讹诈,应该拘留罚款才对。而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再一次破坏了法律机关的公信力。
这一件事又想起了南京扶人案法官说的那句话“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件事再次拉低了这个社会的道德底线,那就是只要不是自己,任何人摔死都不要扶。这个案例就是要告诉所有人不要当好人,一定要冷血、冷漠,自私,千万不要爱心泛滥,更不要同情他人,否则就给自己招来麻烦。
如果这个社会变成一个自私冷漠的社会,我们又怎么能变成一个团结和谐的社会呢?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我们的国家还谈什么强大!
中华民族5000年生生不息,一次又一次的走向辉煌这就是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文化认同,是56个民族像石榴籽一样抱在一起的团结,但每个人冷漠,不关心他人,不关心国家的命运前途,这岂不是被人敲碎了脊梁骨。
惩恶扬善这本就是法律的意义,但如果寒了好人的心,助长了坏人的恶,法律失去了公平和正义,那我们还能靠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