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曝光隔空猥亵
隔空猥亵,视同猥亵。
2023年6月1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官微发文定义称,隔空猥亵是指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性交友”“招募童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的违法犯罪行为。
同年6月1日施行的《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一款规定,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第237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237条第三款规定,猥亵儿童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具体到本案中。
男子伪装16岁少女,以“知心姐姐”的身份,不断要求女童拍摄并发送隐私照片,后续还以此为由进行恐吓要挟,其行为已经构成猥亵儿童罪。
经调查确认,警方还发现了另一11岁受害者,并在男子手机里发现10名高度疑似受害者。
这明显已经满足加重处罚的条件。
故,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半,合情合理亦合法。
男子伪装16岁少女隔空猥亵女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