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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丁玲回忆,1928年,丁玲同居三年的男友和刚认识的新欢,被她拉到杭州共同居住过

据丁玲回忆,1928年,丁玲同居三年的男友和刚认识的新欢,被她拉到杭州共同居住过一晚。

胡也频是那个"三年男友"。丁玲十九岁在北平结识他,两人同居三年,却一直保持"有爱而无性"的状态——丁玲自己说过,她要留一份自由,"要是和你发生关系,那就好像定了"。冯雪峰是那个"新欢"。1927年冬天,他来给丁玲当日语教员,几堂课后就从语法讲到文艺理论,丁玲后来回忆,她那时对冯雪峰产生了爱情。

问题是,冯雪峰起初对丁玲印象一般,丁玲对他的第一印象也不算好,觉得这人"生得很丑,比胡也频还穷"。可越谈越近,又碍着丁玲和胡也频同居多年、外人都当他俩是夫妻,两人只好把辅导地点从丁玲家改成冯雪峰住处,躲开闲话。

躲不住太久。1928年初,冯雪峰供职的书局被查封,他离开北京去了上海。没过两个星期,丁玲追着去了上海,胡也频紧跟着也去了。三个人在上海沈从文家借宿,第一晚还算平静,第二天一早就吵翻了天——丁玲把大衣一脱,钱包一倒,说自己一分钱不要,空手就走。胡也频反问她是不是要去投奔"那个人"。丁玲干脆认了。

吵完当天下午,两人又若无其事地一起去看了场电影。第二天,他们向沈从文告别,和冯雪峰一起动身去了杭州西湖。

三人到杭州没几天,胡也频撑不住了,独自跑回上海找沈从文倾诉。沈从文听完"真相",劝了他一通,第二天他又回了杭州。之后,冯雪峰离开了杭州,回上海前,他特意在葛岭租下一处平房,留给丁玲和胡也频。丁玲晚年回忆,三人曾在那间屋子里住过一晚。

冯雪峰走后,丁玲最终没有跟他走。她在后来的书信《不算情书》里坦白,冯雪峰是她"真真地只追过的男人",而对胡也频,是"相爱得太自然太容易"。按丁玲在《不算情书》中的自述,她留下主要是担心胡也频想不开。此后丁玲与胡也频在葛岭又住了约三个月,据沈从文记述,两人成了"名副其实的一对夫妻"。也是在这段日子里,丁玲写出了《阿毛姑娘》等作品。1928年7月,两人一起回了上海。

这段纠葛后来各自走向了完全不同的结局。1931年,胡也频在龙华被枪决,年仅二十八岁。据多源转述,丁玲晚年被问起最难忘的人,她曾答:"最纪念的是也频,最怀念的是雪峰。"一句话,把三年的相守和一段没走完的心动,都放在了同一个位置上。

回头看,所谓"三人同居"更接近一场没有明确规则的情感实验——两个男人、一段同居、一次同游,谁也没能真正说清彼此的位置。丁玲没有选一个人彻底放弃另一个人,而是被现实推着,一步步走完了那年的杭州之行。这段经历后来常被简化成猎奇谈资,但对丁玲来说,它更像是新旧观念交替年代里,一个想要自由却又被现实牵绊的年轻女人,留下的一段真实又混乱的人生切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