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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地震局表态称误报7.7级地震的单位非地震局,而是一个研究所冒用了单位名称,且

四川地震局表态称误报7.7级地震的单位非地震局,而是一个研究所冒用了单位名称,且7月22日已和该研究所终止了合作关系。有关专家称:冒用国家单位发布虚假错误公众信息是涉嫌违法犯罪的,普通人乱发布地质灾害信息要处罚,公司单位违反更应该惩罚。

8月24日一大早,全国各地大量手机用户收到一则地震预警“四川长宁县发生7.7级地震”,但是实际上长宁县发生的是4.7级地震,和误报的相差巨大,一时间引起网络热议。随后四川地震局公布调查结果:发布7.7级地震的是“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他们冒用了“中国地震预警网”的名义。

深入调查后得知,这个研究所属于民营单位,自建了一套“大陆地震预警网”,对标“中国地震预警网”,之前和四川地震局有合作关系,但是7月22日双方终止了合作关系,这个研究所不能再拿到官方地震预警属数据,只能靠自己部署的5000多台监测设备来计算地震预警级别数据。

因此,后续处理办法应该是:各大手机厂家设备将禁止采集和接受“大陆地震预警网”的预警信息并给全国用户推送,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只能研究地震预警相关技术,不能对公众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对于本次误报,应该进行相应的行政罚款处罚并进行警告。

四川地震局称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冒用单位名称 长宁7.7级地震非官方单位发布 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谎报7.7级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