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60岁的阿姨,膝下仅有一个女儿。女儿和女婿共同经营着一家公司,生意还算不错,赚了不少钱,生活富足,吃喝不愁。
女儿生下一个儿子后,便留在家中照顾孩子。
一天夜里11点,女婿打电话给女儿,让她送一份重要文件去公司。
女儿拜托阿姨在家照看孩子,自己则去给女婿送文件。
然而,女儿在半路上遭遇交通意外离世了。
女婿对阿姨承诺:“以后我会给您养老,每月给您3000元。”
不久后,女儿的赔偿款下来了,肇事方赔偿了40万元。
女婿询问阿姨:“赔偿款放您那儿,还是放我这儿?”阿姨表示自己缺乏安全感,希望赔偿款由她保管。
女婿想到阿姨痛失女儿,十分可怜,便答应了。
有一天,阿姨查看女婿的手机,发现有人给女婿介绍女朋友。
阿姨觉得靠女婿养老不太靠谱,便在同一小区找了个老头。
阿姨每月退休金1000元,老头也是1000元,两人一起生活,生活费比较紧张。
老头提议,他的两个子女做生意,可以拿出女儿的赔偿款进行投资。
阿姨觉得此事重大,便到女婿家商量。
阿姨有女婿家的钥匙,开门一看,除了外孙,还有个女人。
阿姨问:“你是谁?”女人称自己是女婿的女朋友。
阿姨骂道:“你臭不要脸,没结婚就住一起。”
女人回怼:“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阿姨气不过,打了女人一巴掌。
女人哭哭啼啼地离开了,阿姨便在家照顾外孙。
晚上,女人和女婿一起回来了。
女婿说:“我对你已经仁至义尽了,以后别来往了,把那40万拿出来分了。”
阿姨说:“那40万是女儿的赔偿款,不该拿出来分。”说完便走了。
女婿无奈之下起诉了阿姨,要求阿姨拿出40万的2/3给自己,1/3留给阿姨。
我认为那40万属于女儿的遗产,阿姨、女婿和外孙应该均分。
你觉得女儿的遗产是否该分给阿姨、女婿和外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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