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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鸡不成蚀把米,为举报野味店吃下眼镜蛇取证,男子反手被罚,任然觉得不服气。 一

偷鸡不成蚀把米,为举报野味店吃下眼镜蛇取证,男子反手被罚,任然觉得不服气。

一名男子打算举报违规经营的餐馆,特意点了野生眼镜蛇食用留存证据,本以为是伸张正义的举报,不料餐馆被处罚的同时他自己也遭到了法律惩处。

广州的这则真实判决案例在全网引发激烈讨论,也给所有试图用各类不当方式取证的人敲响了法律警钟。

该事件发生于2024年3月,张某提前开启摄像设备,进入餐馆之后主动询问店内是否提供水蛇粥。
店家给出答复,店内没有粥类餐品,不过可以为顾客提供眼镜蛇。

张某清楚知晓眼镜蛇属于保护野生动物,依旧议价下单,完整食用了相关餐食。

就餐结束三天之后,张某正式向监管部门发起投诉,要求查处涉事餐馆并完成退赔。

可结局出乎所有人意料:监管部门查实后,不仅处罚了违规售卖野味的餐馆,也对张某立案调查,依法作出罚款处罚。

张某十分不服气,反复申明自己的出发点是搜集证据、秉持公义,自始至终都意在整治野味相关的乱象。

他先是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提起一审诉讼,接连遭遇败诉后,又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所有相关主张最终都没有获得支持。

法院立场明确坚决,任何主动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都不允许借取证的名义免除行为人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

这桩案件引发的争议程度极高,核心原因是参与讨论的网友立场完全对立,分化成了观点迥异的两大群体。

有人认为张某初衷是整治不法商家,本心向善,手段瑕疵不该被苛责;但更多人坚定支持判决,伸张正义绝不等于可以以身试法。

法院此前就已经给出过通俗易懂的清晰说明:合法合规的取证手段十分多样,拍摄影像、留存相关单据、提交举报线索,都是合规有效的可行方式。

唯独“亲自食用违法野味”,不属于取证,本身就是实打实的违法行为。想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行为,从来都不能成为自身实施违法举动的免责托辞。

道理其实很简单:没人会认可“为举报吸毒先吸毒、为举报赌博先下注”的逻辑。

不少人抬杠,吃蛇和吸毒危害不同,但法理核心从不是危害大小,而是目的正义,永远不能洗白手段违法。

要是这条底线被彻底突破,任何人都可以打着“正义”的旗号违规行事,所有法律规则都会完全失去实际约束力。

很多人拿职业打假的逻辑套用此案,其实二者完全不同。

普通商品领域知假买假,消费者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食用野生蛇类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范畴,从食用行为作出时就已经踏过法律红线,没有借牟利名义维权的余地。

这也彻底堵死了靠违法取证博取赔偿的灰色操作。

此前有不少人醉心于塑造“正义人设”,通过提前周密筹划的举报来博取公众关注、赚取网络流量。

本次这份判决的核心意义,就在于绝不迎合任何形式的正义作秀,始终牢牢守住程序正义的基本准则。

罚单金额不高,但释放的信号无比强硬:正义若无程序约束,就会变成另一场违法。

提醒所有人:遇见野味违法线索,大胆举报、积极曝光,但切记守住法律底线,千万别为了惩戒他人,最终把自己搭进违法的泥潭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