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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路易威登,顶奢里的顶奢。你平时买个包,那老花图案,四瓣花,看着就贵。可谁能

LV,路易威登,顶奢里的顶奢。你平时买个包,那老花图案,四瓣花,看着就贵。可谁能想到,就这么个花纹,他们能把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而且——告了不止一回。
这是第六次了。
事情是这样的。广东汕头有个做服装的个体户,叫黄民耀,人家注册了一个四瓣花的图形商标。LV一看,觉得像,太像了,就跑去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把这个商标给废了。国知局查了查,说细节差异挺大的,普通消费者不至于搞混,就给驳回了,维持原注册。
LV不服。以前这招挺灵的,过去五年他们在中国打了1691起商标维权官司,从奶茶店到小餐馆,告谁谁都得抖三抖。茉莉奶白那个案子,一审被判赔1030万,就因为在包装上用了类似的四叶花纹。所以LV觉得,这次也能赢。
但是,法院没惯着。
8月20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下来,直接把LV的全部诉讼请求给驳回了。法院怎么说的呢?说LV主张的这个四瓣花卉图案,原型压根儿就不是他们原创的,是中国传承千年的宝相花、柿蒂纹。这东西,属于全民共享的公共文化资源,任何品牌都无权独占垄断。
这话,够硬的。
法院不是空口说的。他们调了敦煌壁画、唐代织锦,还有宋代的《营造法式》,一路往前追。追到哪儿?宝相花在隋唐那会儿就盛行了,柿蒂纹更老,新石器时代的器物上就有。商周的青铜器、汉代的瓦当、古钱币,到处都是这种中心圆点、四瓣对称的纹路。
你再看看LV。他们的Monogram老花,1896年才诞生,1905年完成全球注册,1986年进的中国。满打满算,一百来年。跟咱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比,时间差得不是一星半点。
其实LV自己也挺矛盾的。早年别人告他们抄袭纹样的时候,LV当庭主张说四叶花属于通用公共纹样,谁也不能独占。那时候他们赢了。结果到了中国市场,反过来就把公有纹样当成自家专属,到处起诉国内商家。你说这叫什么事儿?
当然,也有个小插曲。判决出来以后,LVMH那边有媒体联络的人出来说,消息不属实。可问题是,新浪财经、新浪新闻、网易、搜狐、观点网,一大票媒体都报了,案号、时间、当事人,清清楚楚。这到底属实不属实,大家心里都有数。
反正法院的判决是白纸黑字写在那儿的。LV受法律保护的,是"LV字母+四叶花"的完整组合标识。单独一个四瓣花的基础图形,不具备独立的品牌独占属性。回纹、万字纹、缠枝纹、宝相花,这些都是中国传统纹样,早就进入公有领域了。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一条红线:资本可以合法赚钱,但老祖宗的东西,你不能圈起来当成私有财产,再反过来收割国人。
过去很多国风设计师、中小商家,想做点带传统纹样的产品,心里都发怵,生怕哪天律师函就寄到家门口。现在法院把这个边界划清楚了,大家至少能松口气。
不过话说回来,茉莉奶白的案子还在二审,有些被起诉的商家,委屈也还没完全化解。这个判决,算是撕开了一道口子,但要说画上句号,恐怕还早。
但至少,这一次,法律站在了文化这边。属于我们千年的宝相花和柿蒂纹,终于没被一个外国牌子给"注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