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房全给了老大,连声招呼都没打——我老公摔了筷子,但没摔门。”
公公76,退休前在供销社,两套老房,市中心一套、城东一套,市价加起来两百多万。去年家宴上,公公直接宣布:全过户给老大。理由:老大开出租车,月入五六千,嫂子超市收银,俩孩子一个高中一个初中,日子紧;我俩工资高,有本事自己买。我老公当场愣住,问为什么不提前商量。公公回了一句:“提前说了你还能同意?”老公没再吭声,脸铁青,回家路上一句话没有,到家只说了句:以后少回去。
婆婆后来偷偷来电,说她也觉得不地道,但管不了,让我们别记恨。可这事哪是一句“别记恨”能翻篇的?从那之后,过年值班、中秋出差,公公电话照接,三两句就挂。公公住院,他去了,交了三千住院费,坐了一个钟头走人。
房子是他的,他有处置权,可一家人吃饭,连商量都不商量,把偏心摆上桌,还要被偏心的一方笑着咽下去?他不争房,争的是被当不当一家人看。
现在这态度,算冷淡,还是算寒心?你们说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