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野味的商家被罚了,不冤;作为举报者,顾客也被罚了,冤不冤呢?答案是同样不冤。这里面有两层逻辑:第一,顾客该不该举报?第二,顾客该不该消费?毫无疑问,举报肯定是应该的,任何人都有举报的权利;但是,消费是不应该的,明知是野生动物,法律禁止食用,为何还要吃呢?所以,这就陷入了一个逻辑混乱:举报者举报自己的非法行为。如此一来,这个判决当然是正确的,这个处罚也是天经地义的,是经得起法律检验的。那么,有没有人会感到很疑惑,这位顾客的做法,究竟该不该提倡呢?

卖野味的商家被罚了,不冤;作为举报者,顾客也被罚了,冤不冤呢?答案是同样不冤。这里面有两层逻辑:第一,顾客该不该举报?第二,顾客该不该消费?毫无疑问,举报肯定是应该的,任何人都有举报的权利;但是,消费是不应该的,明知是野生动物,法律禁止食用,为何还要吃呢?所以,这就陷入了一个逻辑混乱:举报者举报自己的非法行为。如此一来,这个判决当然是正确的,这个处罚也是天经地义的,是经得起法律检验的。那么,有没有人会感到很疑惑,这位顾客的做法,究竟该不该提倡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