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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中的成语解读之一百五十六——秉公办事 秉公办事:“秉公”是指秉持公正立场;“办事”特指需要处理的事务。成语的整体意思是强调,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要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不徇私情。 成语秉公办事并不是出典于《水浒传》。但《水浒传》中有关秉公办事的人物与事例却不少。而作 ​

《水浒传》中的成语解读之一百五十六——秉公办事秉公办事:“秉公”是指秉持公正立场;“办事”特指需要处理的事务。成语的整体意思是强调,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要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不徇私情。成语秉公办事并不是出典于《水浒传》。但《水浒传》中有关秉公办事的人物与事例却不少。而作者用笔最多、表达得最为明确的核心人物是人称“铁面孔目”,能不徇私情办事的裴宣和孙定,(人称“孙佛儿”);陈文昭(东平府尹)亦被赞为正直清官。下面对这三位能坚持秉公办事的古代官员,简单作些介绍:裴宣:他原来为六案孔目。因“分毫不肯苟且、不徇私情”,从而得罪权贵而遭陷害,上梁山后任军政司,专司赏功罚罪、依律执行,是书中唯一以“铁面无私、”“秉公办事”为标签的人物。孙定:他原为开封府孔目。因在林冲案中不畏高俅权势,据理力争,坚决认定“林冲系被陷害”,促使府尹改判刺配而非死刑,体现了敢于抗权、秉公办事的执法原则。陈文昭:他是东平府尹。书中赞其“平生正直,禀性贤明”。在武松案中,因同情其是为了替兄报仇,主动改轻卷宗并疏通刑部以求轻判;这一细节虽有“暗通关节”成分,属“有情之正”而非纯粹依法断案,但从事情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来看,他这样做也未尝不是“秉公办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