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LV觉得中国传统纹样可以被垄断,那就特错特错了,这回从司法层面扼杀了垄断行为,“中国走出了关键一步。”
“中国传统纹样都是我们的。”LV做梦都没想到自己能败诉,过去仗着财大气粗的品牌大厂身份,利用司法程序不断钻空子,只要国内企业采用了与LV相似的纹样,就会遭到LV“律师天团”的围剿,通过比对相似度和品牌优势进行打压,屡试不爽,无往不利。中国几千年来创造的历史文化遗产,就这样从“公共文化资源”变成了国外大品牌垄断式的“私有财产”,国内企业被迫放弃自己的文化资源,“还有王法吗?”这些传统“文化图案”之所以能流传至今,依靠的就是东方美学自然和谐的经典诠释,被中国古典服饰、建筑、绘画等广泛应用,成就了大量的文化艺术瑰宝,这份独属于中国的“古典浪漫主义”,经久不衰的传遍全世界,成为了人类社会共享的文化符号。然而,中外的文化交流纽带被LV等大厂的垄断注册,本质上就是对中国文化的稀释和窃取,人文交流层面出现断层,中国人的古典文化必须掌握在大众手里。
此次,广东高院在二审中驳回了LV的上诉,维持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四叶花/宝相花”等为中国千年的传统纹样,属于公共文化资源,任何企业不得垄断,LV败诉。此判决不仅维护了国内企业的合法权益,还保护了中国古典文化的传承,真是大快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