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公公称儿媳不给他生孙子,自己都对不起祖宗。儿媳反怼:“你祖宗在哪里,他听得到吗?

公公称儿媳不给他生孙子,自己都对不起祖宗。儿媳反怼:“你祖宗在哪里,他听得到吗?你穷了大半辈子,都没觉得对不起祖宗。”

公公把生育和家族延续放在一起,儿媳把生育看作夫妻自己的事,两种想法碰到一起,问题也就出来了。

西汉建立后,叔孙通曾参与整理朝廷礼仪。《汉书·礼乐志》记载,汉高祖时期,叔孙通利用秦代乐工制定宗庙乐。

皇帝进入宗庙、献祭、礼成,都有相应程序。《汉书》概括相关礼制时强调,礼仪不能忘记根本。至少在汉代国家礼制中,祭祖不是随口念叨,而是一套正式制度,其中就有记住先人和家族来源的含义。

这种观念后来进入日常家庭。洪武元年,也就是1368年,明朝制定庶人婚礼制度。《明史·礼志》记载,新妇婚后要依礼拜见祖先和公婆。

到了洪武六年,1373年,朝廷又制定公侯以下家庙礼仪,规定品官可在住所东边设三间祠屋,祭祀高祖、曾祖、祖父、父亲等先人。

祭祀时,主祭者、兄弟、叔伯、子弟和妇女各有位置,仪程也有明确规定。由此看,公公为什么会把“有后”和祖先联系起来,确实有长期形成的文化背景。

不过,历史上的“延续”并不只有亲生儿子再生亲生孙子这一条路。北宋宋仁宗赵祯晚年没有可以继承皇位的亲生儿子,储位问题持续多年。

赵宗实是濮安懿王赵允让第十三子,明道元年,也就是1032年,出生于宣平坊。赵宗实四岁时被宋仁宗接入宫中抚养,后来豫王出生,赵宗实又回到濮王府。嘉祐年间,宰相韩琦等人请求尽早确定储位,宋仁宗已经把宗室中的贤者列入考虑。

嘉祐七年,1062年八月,宋仁宗下诏立赵宗实为皇子,随后赐名赵曙。《宋史·仁宗本纪》还记载,册立完成后,朝廷把立皇子一事告于天地、宗庙和诸陵。

1063年宋仁宗去世,赵曙继位,也就是宋英宗。这个过程说明,古人重视宗统,也会通过同宗继嗣解决直系无子的难题。

再看范仲淹对“家族责任”的处理,内容更加具体。范仲淹早年家境艰难,后来入仕,官至参知政事。

《宋史·范仲淹传》记载,范仲淹生活节俭,妻子儿女的衣食只求够用,却愿意拿出财力帮助族人,并在乡里设置义庄,用来赡养宗族成员。

1052年,范仲淹病逝,终年六十四岁,朝廷追赠兵部尚书,谥号文正,宋仁宗后来亲书“褒贤之碑”。范仲淹留下的家族实践没有停在“人口多不多”,而是落实到赡养族人、照顾后辈这些事情上。

再回到饭桌上的争论,矛盾就更容易看清。公公看重祖先和家族延续,有历史形成的观念背景;儿媳认为夫妻应自己决定生育,也是现实家庭需要面对的问题。真正值得讨论的,不是谁把谁怼得说不出话,而是“对得起祖宗”究竟包含哪些责任。

从汉代宗庙礼制,到明代婚礼和家庙制度,再到宋仁宗立赵曙、范仲淹置义庄,史书记录的家族传承比“必须生个孙子”丰富得多。

记住先人、维系亲情、照顾家人、培养后辈,都属于家族延续的一部分。公公若只剩催生,儿媳若只剩嘲讽,双方都很难真正理解对方。家族能不能延续得好,最终还要看现实中的家人怎样相处、怎样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