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女子夫妻俩带着不到3岁的女儿去旅游,他们去野生动物园时打车出行,谁知途中,司机频繁急加速、急刹车,小女孩被晃的晕车,没能控制住吐到了车里,司机嫌车被弄脏,直接索要500元清洁费,女子只同意给100元,双方争吵激烈报警,警方调解未果,女子让司机走法律程序。谁知司机说,你们谁抱着孩子,他就跟着谁。他们骑电动车司机就尾随,孩子被吓得哇哇大哭,女子无奈赔付了250元。随后她将此事通上媒体,并向平台投诉,平台对车辆进行短暂封号,女子不满意继续投诉,最后平台作出永久下线封号的顶格处罚。
8月13号,徐女士夫妻带着不到三岁的出门旅游,他们从酒店打车前往野生动物园。
谁知,行驶途中司机开车速度不稳,频繁急加速、急刹车,大人都被晃的感觉头晕不适,他们的女儿直接晕车呕吐在了座椅上。
车子停下之后,徐女士赶紧清理呕吐物,并连声说抱歉。
谁知司机一脸不悦,直接开口就要500元的清洁费。
徐女士表示愿意按照实际洗车价格赔偿,提出赔付100元,可司机坚决不接受。
徐女士心里也有气,说司机开车不稳,急刹车才导致孩子晕车呕吐,他也有责任,自己也愿意赔偿,为啥还狮子大张嘴呢?
双方争吵不出结果,最后只能报警处理。
民警现场建议,联系附近洗车店问清楚真实价格,据实赔付。
但司机依旧不肯松口,要么给500元,要么要把车子洗到他满意为止。
调解没结果,一行人被带到派出所继续协商。
在派出所里,徐女士一方还是坚持按实际费用赔付,可司机依旧拒绝。
眼看协商无望,徐女士丈夫让司法走司法途径解决,一家人准备离开派出所。
谁也没想到,出了派出所,司机直接跟了上来。
徐女士重新叫车准备回酒店,司机直接坐到了后排座位,孩子当场被吓的哇哇大哭。
之后一家人尝试打出租车、骑共享电动车离开,都被司机上前阻拦,甚至伸手拖拽共享电动车,不让他们走。
被逼无奈,一家人只能再次报警。
经过民警二次调解,徐女士最终赔付250元,这件事才算暂时了结。
事后徐女士越想越憋气,将此事捅上媒体并向行平台投诉。
一开始平台只打算对司机做短期封号。徐女士不服,把现场冲突视频、订单记录全部提交上去。
平台重新核查后,给出顶格处罚,直接把这名司机账号永久下线。
平台也向记者说明,该平台规定,车内呕吐的清洁费最高标准只有200元 。
《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徐女士的女儿呕吐在车上,将车弄脏,存在过错。
网约车属于营运车辆,车辆被呕吐物污染,司机有权主张内饰清洁费、合理停运损失,乘客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赔偿只能是合理实际损失,不能漫天开价,
司机没提供清洗、误工凭证,直接开口要500元,属于过高的索赔要求。
乘客并非拒绝赔偿,只是不认可不合理报价,不构成拒不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追逐、拦截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
民事纠纷,协商不成,合法途径是报警调解、向平台投诉或者去法院起诉,绝对不可以尾随、拦截、纠缠对方,干扰他人人身自由与正常出行。
司机在派出所门口尾随、阻拦徐女士一家人,还吓到幼童,该行为已属于追逐拦截他人,同时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即便双方存在民事赔偿纠纷,也不能用私力纠缠的方式解决问题。
这件事也引发网友热议。
大家能够理解,车辆被弄脏,司机确实会产生洗车、停运损失,索要清洁费合情合理,但不能漫天要价。
遇到纠纷,本该好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走正规途径,尾随纠缠、阻拦他人离开,已超出合理维权的边界。
有人说,乘客给100元就想解决问题?洗车费,一晚上误工费,而且这种臭味很难去除300-500元都合理!
但凡乘客态度好一点,真诚一点,不至于这样。人出门都是挣钱的,不是置气的。
还有人说,起码最低200吧,100真的太少了!这家长把自己当受害者了,占了便宜还卖乖。
信源:澎湃新闻 2026-8-17
对此您觉得该赔多少合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