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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已经是屡犯了 相声演员郭德纲不仅仅是这一次改红歌歌词儿的问题。过去,他侮辱

郭德纲已经是屡犯了
相声演员郭德纲不仅仅是这一次改红歌歌词儿的问题。过去,他侮辱英烈,调侃英烈的丑闻又被网友扒出来了。
将董存瑞说成是死在敌人的“菜刀下”,将黄继光说成是“贾继光”,将刘胡兰说成是刘兰英。
这不只是调侃、戏虐的问题,而是已经严重的违反了《英烈保护法》。

评论列表

Vi贴
Vi贴 5
2026-09-01 14:56
红歌是宣传部定的,它不具备法律效应,文化部定的那些个演出规则是行规,也不具备法律效应,因为立法权在人大不1级的,没有立法权,宣传部更没有立法权,他的那个红歌只是一个提倡冰箱提倡大家不要随意出差一样是一类的东西

用户10xxx83 回复 09-16 10:30
所以也没有法办郭德纲啊?你说这么多是在为郭德纲辩护么?

用户83xxx31
用户83xxx31 4
2026-09-13 00:10
郭刚应该有日本,美国人血统,这孙子只要机会,就会开涮那些抗日,抗美英雄
银砖
银砖 2
2026-08-28 16:00
只有国歌不能被随意篡改,我国主要有两部核心法律做出了明确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该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进一步规定了刑事责任:“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从国家法律和刑法方面,只有对于国歌有严格的法律保护的规定,其他的电影插曲了,民间歌曲了等等,都没有相关的国家层面的法律和刑法予以保护。某些个部门,某些个人自己出的条条框框。不具备法律效应,最多只能作为文艺演出的时候行业遵行的。规章制度而已,不是法律

用户86xxx34 回复 09-17 22:38
也没说他违法呀?只是违反规定,有悖公序良俗

银砖 回复 用户86xxx34 09-18 06:03
除了中宣部等宣传部门,确实还有其他政府部门会推出与“红歌”相关的推荐、推广或教育活动,但它们通常不等同于发布具有强制约束力的“规定”或名录。 这些部门的活动更多体现在文艺导向、荣誉表彰和特定领域的宣传教育上。具体包括: * 教育部门:各级教育局会组织以“红歌”为主题的校园活动,如合唱比赛,以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文化认同。 中宣部曾联合中央文明办等10个部门共同推出“爱国歌曲大家唱”100首歌曲名单,这属于多部门协同的文艺推广活动。 关于“红歌”的定义与管理 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宣传部门还是其他部门,目前都没有法律赋予其发布具有强制效力的“红歌名录”的权力。 * 非法律概念:“红歌”是一个社会与文艺界约定俗成的概念,并非法律术语,没有严格的法定定义。 * 推荐而非规定:各部门推出的歌曲名单或组织的活动,其性质属于文艺推荐、荣誉表彰和宣传教育,旨在引导社会风尚,而非法律层面的强制界定。 * 其使用仍需遵守《著作权法》(保护作品完整权)、《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演出内容需提前报备)

冰河海洋
冰河海洋 2
2026-09-17 11:53
封杀这个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