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完整经过
浙江台州,男子在交友软件认识一名女网友,被对方网图吸引,双方私下谈好1000元报酬,约定线下开房发生性关系。
可线下见面之后,男子发现女生和照片差距很大,心生嫌弃。双方发生关系结束,男子直接跑路,一分钱嫖资都不肯支付。
女生钱没拿到,人还被丢在路边,越想越气,直接拨打110报警,谎称自己遭到对方侵犯,希望警方抓人替自己讨回公道。
警方接到强奸报案立刻介入调查,但问询过程中女子言辞闪烁,多处说法前后矛盾。民警调取聊天记录,层层追问之下,真相浮出水面。
两个人属于金钱交易,根本不是强奸。最终结局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强奸不成立,男女双方,全部被公安机关按卖淫嫖娼予以行政拘留,女生一分钱也没能拿到手。
多角度评析
一、嫖资属于非法债务,法律完全不保护
很多人会觉得:说好给钱,做完不给钱,男子属于赖账。
但要明白,卖淫嫖娼本身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双方口头约定的1000元报酬,属于非法债务。
法律不会帮违法行为去讨要报酬。哪怕双方事先说好价钱,事后男方赖账,女方也没有合法途径去要这笔钱。
二、拿诬告强奸出气,代价极其沉重
女子拿不到钱,就捏造被性侵的事实报警,这种行为风险巨大。
1. 如果只是治安层面,捏造事实诬告,可处以拘留、罚款;
2. 一旦报案后刑事立案,男子被刑事拘留、被追究刑事调查,女方就涉嫌诬告陷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会留下案底。
本想讨回一千块,最后把自己送进拘留所,属于典型得不偿失。
三、男方同样错,不能因为对方诬告,就忽略他的违法
男子嫌长相不好就白嫖,行为同样荒唐违法。
只要达成金钱交易合意,并且已经发生性关系,不管钱有没有实际给付,嫖娼的违法事实已经成立,一样要接受治安拘留、罚款的处罚。
不是不给钱就可以躲过处罚。
四、网络交友的现实警示
网上照片美颜泛滥,线下见面落差很大。
千万不要参与金钱性质的性交易,一旦卷入,无论发生赖账、纠纷、被敲诈、被诬告,不受法律保护,出事只能自己承担法律后果。
遭遇侵害要如实报警,千万不能为了出气虚构案情,报警不是用来解决私人交易纠纷的工具。
网友热议
网友直呼两边都不无辜,一个想白嫖,一个报假警,双双踩坑。
有人调侃:本想赚一千,结果人进去拘留,钱一分没有。
也有网友科普:非法债务不受保护,做这种交易,本身就要承担对方赖账的风险。
总结
这起闹剧,两个人都踩在了法律的红线上。
嫖娼交易本身不受法律保护,赖账有错,但报假警诬告他人,错上加错。
遇到纠纷,应当走合法途径,不要妄图用谎言报警来解决非法交易的矛盾,最后只会把自己也搭进去。
素材取于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