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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璲(金燧,字克伦) 金璲(金燧),1916年—1945年9月25日,四川兴文县

金璲(金燧,字克伦)
金璲(金燧),1916年—1945年9月25日,四川兴文县(今宜宾兴文石海镇红鱼村)人,中共党员,红军川滇黔边区游击纵队川南游击支队队长、纵队侦察参谋,川南乌蒙山长期坚持敌后孤悬斗争的著名革命烈士。
生于兴文县洛柏林一户乡绅家庭,家中姐妹多人就读新式中学,较早接触进步书刊;青年时期目睹川南军阀混战、苛捐杂税繁重、百姓困苦,萌生革命救国思想。
1934年中央红军长征路过川南,年仅18岁的金璲主动告别家乡,投奔红军川南游击纵队(川滇黔边区游击纵队),正式参加革命武装,从普通战斗员起步。
长征后坚持敌后游击,升任纵队侦察骨干
中央红军主力北上后,川南游击纵队奉命留下孤军牵制数十万国民党追兵,掩护主力长征北上,斗争环境极端残酷。
作战立功,升任侦察参谋
金璲胆大机敏、熟悉川南山林地形,擅长化装侦察、穿插敌后、奇袭据点,被提拔为纵队侦察参谋,承担敌情侦查、策反、交通联络、锄奸等关键任务,被部队誉为“独胆英雄”。曾多次只身潜入县城获取国民党“清剿”部署,带队伏击敌运输队。
经典战例:德广寨战斗中,为掩护支队主力安全撤退,他故意开枪吸引敌军全部火力,独自反向突围,被逼跳入云丰深洞,依靠藤蔓藏身岩壁躲过敌人轰炸搜捕,深夜脱险归队。
加入中国共产党,出任川南游击支队队长
1936年2月6日正式入党;随后建制调整,担任川南游击支队支队长,独立领导兴文、古宋、长宁、珙县一带游击根据地,建立基层联络点,发动农民抗租抗税。
第一次重大遇险被捕
他娶当地士绅石万言之女为妻作为掩护身份,一次计划在岳父家宴席里应外合抓捕国民党兴文县长、叛徒王逸涛,送信人员被叛徒截获,计划败露,金璲被捕入狱。后经多方统战人士奔走营救,暂时取保释放,但长期被特务监视。
艰苦的长期狱中斗争与两次出狱再举义旗
在1937—1943年间,金璲先后四次被捕入狱,累计坐牢近五年,国民党软硬兼施:威逼酷刑、高官利诱均被严词拒绝,始终不暴露组织、不出卖战友。
抗战爆发国共合作期间,曾短暂出狱,立刻收拢旧部恢复川南游击武装,坚持抗日与反顽斗争;1940年后国民党在川南掀起反共逆流,川南游击队遭到重兵围剿,金璲再度被捕关押;一1943年3月,经老同盟会员曹蜀实等上层人士多方斡旋保释出狱。
出狱后他没有隐退,立即秘密联系散落的游击队员,重建小型武装,在兴文、古宋交界山区坚持隐蔽游击,打击反动乡保、日伪物资转运线与国民党顽固派势力。
1945年抗战胜利前夕,游击队行踪被叛徒出卖,国民党古宋县保安大队重兵包围驻地,金璲在激战中负伤被俘。
敌人反复劝降,金璲写下绝笔诗句:
“恨无奇策安天下,死后正气照乾坤”,明志宁死不降。
1945年9月25日,在古宋县城三观楼前英勇就义,年仅29岁。
1984年四川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追认金璲(金燧)为革命烈士,召开专门追悼大会。


金璲(金燧,1916—1945),四川兴文人,1934年参加红军川滇黔游击纵队,任侦察参谋、川南游击支队长,1936年入党。长期在乌蒙山坚持敌后游击战,四次被捕坐牢五年,坚贞不屈。1945年因叛徒出卖被俘,写下绝命诗英勇就义,年仅29岁,1984年被四川省追认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