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规矩者的体面不能仅靠企业保障# 【胖东来为受辱员工兜底,维护规矩者的体面不能靠企业用真金白银保障】 8月10日,胖东来发布“关于‘人格尊严侵权行为’公示”,连续披露两起案例。
一起案例中,顾客驾车顶撞员工,门店报警,最终顾客被行政拘留6日。胖东来给予员工1万元补偿,对于员工将自身置于不安全环境中的行为、部门主管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不到位的行为,按照胖东来管理制度处理。
另一起案例中,顾客占用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给手机充电,在遭到制止后辱骂、掌掴员工。警方认定顾客患有精神分裂症而不予行政处罚,胖东来则分别给予员工5万元和1万元补偿,并坚决通过民事诉讼追究相关侵权责任。
谈及人格尊严,公众的印象可能停留在新闻报道的极端情形。但现实中,基层服务人员遭受人格尊严的侵害大多都很琐碎:有些人插队时理直气壮,被制止了反而要发作。有些人违规停车拒不挪车,被提醒后就破口大骂。还有些人认为服务人员“低人一等”,动不动就辱骂推搡,把他们当成发泄情绪的对象。
服务业长期存在一种隐性共识,“顾客就是上帝”这类流行语,本来就有片面之处,在某些企业里被进一步异化为“员工就该忍着”。面对冲突,多少企业选择劝员工“息事宁人”?多少员工在维权的繁琐和企业的沉默中放弃了追究?
胖东来的做法之所以引发关注,是因为它把许多企业容易停留在口头上的“保护员工”,变成了可以量化和执行的制度。据长安街知事报道,2025年全年,胖东来侵犯人格尊严补偿奖共发放39.2万元,覆盖33起案例。
仔细观察胖东来披露的第二起案例,肇事顾客患有精神分裂症,公安机关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但受害员工承受的辱骂和掌掴是实实在在的,胖东来一边通过诉讼帮员工追究相关人员的侵权责任,一边按内部制度再给员工高额补偿。这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即便面对“精神病人”,胖东来的员工也不必陷入漫长的维权拉锯战,更不用独自吞下维权期间的经济损失与精神压力。
说句实在话,现实世界中,哪怕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面对一个“精神病人”的辱骂和殴打,有多大概率可以成功从合法的层面追究责任?当对方因为特殊原因无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时,受害者的委屈乃至人格尊严的损失,又该由谁来承接?
员工维护规则时受到侵害,其尊严的保障难道只能依赖于所在企业是否“愿意出头”?无数事件后,有多少员工可能连一句道歉都等不到?如果企业在员工因为维护秩序遭到侵害后让员工自己承担维权成本,那就实际上把收益留给了企业,把风险转嫁给了员工个人。
同样是在岗位上维护公共秩序,守规矩的人不应该因为碰巧在哪家企业上班,就得到截然不同的对待。
“人格尊严是公民作为人的基本权利”,胖东来在公示中这样写道。但如果一种基本权利的落实,需要靠一家企业的真金白银来填补,那这种“基本”的分量恐怕要打上折扣。
社交平台上,不乏有人呼吁“胖东来什么时候开到我们这儿来”,这种期待也许不只是对一家超市开到家门口的盼望,可能也带着对“守规矩的人都能得到制度性保障”的希望,而这种希望,本不应由一家民营企业来承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