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
云南大理,火把节当天,一女子身穿旗袍精致出行,本想感受民俗风情,一群男子趁她毫无防备,怀着极强的恶意围拢过来,疯狂往她身上撒送香粉。
刹那间,烈火轰然爆燃,蹿起的火苗甚至比人还高,直接将女孩的面部等多处严重烧伤!更令人发指的是,看着被烈火包围、痛苦万分的女孩,这群施暴者接下来的行为更让人无语!
火苗比人还高,笑声比火还刺耳
年女士事后回忆起来,声音都在发抖:“火焰最高的一次比我人还高,有非常明显的恶意,他们撒完之后会笑得很大声。 ”
一场承载祝福的民俗活动,硬生生被这群人变成了施虐现场。火把节当天,巍山涌进了七八万游客,年女士穿着旗袍本想美美地感受一下民族风情。谁能想到,一群男生突然围过来,趁她毫无防备就往脸上、胳膊上、腿上撒松香。
松香是什么?助燃剂。遇火就着。
他们不是不懂规矩,是故意对着干
广播一直在喊“不要超过人的脚踝”。传统习俗里撒松香是往脚下撒,一小撮落入火光,火苗贴着地面燎过,图个吉利。
可这群人呢?专往裸露的皮肤上撒。正面撒、往脸上撒,这哪是祈福?这分明是纵火。
年女士的脸部、手臂、小腿多处烧伤,头发烧焦。幸好现场有救护车,她当即接受了处理。但生理上的伤能治,心理上的创伤呢?被一群陌生男人围着、被火焰吞噬、听着他们哈哈大笑——这种恐惧,多少个夜晚能消化得掉?
一句“管理不周”,够吗?
事后当地文旅部门道歉了,说当晚接待了七八万游客,管理不周,“可能导致一些没有边界感的行为冒犯游客”。
“没有边界感”?“冒犯”?
我听着这几个字刺耳得很。这不是没边界感,这是故意伤害。这不是冒犯,这是犯罪。年女士自己也说,现场很多人手持松香互相攻击,这已经不是个别游客不懂规矩的问题了,而是整个活动现场失去了基本的安全管控。
七八万人,松香随便带,谁来负责?
火把节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少数民族千年的祈福文化。政府也发了文明倡议书,明确要求“严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随意抛洒松香粉尘”。
倡议书发是发了,可执行呢?
松香允许带进场,现场又没有有效管控,七八万人挤在一起——这跟把一堆干柴扔进火堆有什么区别?年女士说得好:“希望当地相关部门能加强此类群众性活动的安保措施。”
这话说得太客气了。我要说的是:不能等出了事才道歉,不能拿游客的安全当儿戏。
民俗不是野蛮的遮羞布
火把节是祈福的节日,不是施暴的狂欢。
那些往人身上撒松香、看着别人被火焰吞噬还哈哈大笑的人——你们撒的是松香吗?你们撒的是人性里的恶。你们把别人的痛苦当乐子,把公共安全当笑话。
一个女孩子穿着旗袍去感受民俗,有什么错?她期待的是篝火映红笑脸,不是烈焰灼烧皮肤。她想要的是祝福,不是伤害。
这件事最让人心寒的不是火有多高,而是人心有多冷。火灭了还能再点,人心要是凉了,拿什么捂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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