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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悬案》,第二案那个叫刘永坤的凶手,真是看得人后背发凉。 如果说第一案里

最近看《悬案》,第二案那个叫刘永坤的凶手,真是看得人后背发凉。

如果说第一案里的悍匪徐亮,是个典型的“双面人”——在家是个连女儿170块钱参赛费都掏不出来的“妻管严”,出门才是个拿枪的劫匪,你至少还能分清哪张脸是真的。那第二案里的刘永坤,你根本分不清。

白天,他是当地文协里小有名气的“农民作家”。他戴着眼镜,穿着干干净净的衬衫,谈吐儒雅。墙上挂满了文学奖状,村里人见了他都得客客气气地喊一声“刘老师”。在大家眼里,他是个有文化、懂礼貌、热心肠的体面人。

可一到夜里,这个体面人就会被噩梦惊醒。1995年那个冬天的卞记旅馆,四条鲜活的人命,连一个才十岁的小学生都没放过。他亲手用榔头砸碎了这些无辜的生命,只为了抢走一百多块钱和一枚金戒指。

最让人毛骨悚然的是什么?是他把自己做过的案子,写进了自己的小说里。

他白天伏案写作,用细腻的笔触去描摹人性的苦难与悲悯,试图用文学粉饰自己二十二年的滔天罪行。他以为只要文字写得足够漂亮,就能给自己洗白,就能心安理得地继续当他的“文化人”。

可他忘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二十二年后,警方就是凭着当年现场留下的一根烟蒂,通过生物技术,硬生生撕开了他这层完美的假面。

当警察找上门的时候,他桌上还摊着没写完的稿子。这个靠文字伪装了半辈子的逃犯,终于迎来了他的结局。

说到底,文字能粉饰行为,却洗不净灵魂。一个人做错事不可怕,可怕的是像刘永坤这样,一辈子都在给自己找借口,把虚伪当本事,把罪恶包装成才华。这种藏在人群里、藏在掌声里的恶,才是真的让人脊背发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