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潮生》:张謇的任人唯亲
如果你看过《张謇全集》或者《大生纱厂史》就会发现,张謇在大生企业中大量擢用张氏家族及亲属中人,其次是通海本地人,很少用外省人或外区人。
在中国的宗法社会下,不存在独立的个人,个人必须依附于家族或小的团体。大生纱厂的工人来自通海本地,职员大多都是亲朋好友、门生故旧。甚至许多管理人员在大生工作,并非行使资本委托代理的职能,而是为了报答张謇的知遇之恩。
围绕在张謇周围的是一群以血缘、亲缘为基础、惟其马首是瞻的传统文人、商人,受过西式教育的新式精英更是凤毛麟角。
大生驻沪事务所主任吴寄尘一方面声称:“兆曾(吴寄尘字兆曾)来大生办事,受两公之知遇,非受股东之托。”
但另一方面他又牢骚满腹地认为:“南通之窘,多由人事上失败,其故由迟老(张謇)用人有地方思想。”
如果我们看一下大生纱厂的人员名单,就会发现张謇周边的人都是以张家为中心,发散出去的亲朋好友。
任人唯亲的结果是,庞大的企业集团全靠张謇的威望管理,后期更是一片混乱。
对此张謇自己也悔恨莫及:“以通州人,经营通州一方之实业,八年之中立大小公司者十,实已心瘁力竭。所同心共事者,一兄与三数友而已。”
在电视剧中,我们可以看到张謇可以随时调动大生的企业资金,办学校、弄垦牧、搞慈善,做抵押,几乎所有的事业,全靠个人威望去推动。
在大生纱厂初创时,张謇非常注意吸取其他新式纱厂的优秀经验,通过搜集并研究其他纱厂的章程,拟定出自己的厂约。阐明了办厂宗旨,规定了总理(张謇)以及各部门董事执事的职责,此外还规定了相关的考核、奖励、工资标准、利润分配等等。
但是,张謇作为大生厂的领军人物,在制度的制定上能亲力亲为,但在制度的遵守上却是带头违反。
按照史料记载:大生企业组建十二年之后,才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通海垦牧公司,同样是成立 6 年之后才召开。
最典型的例子是,他一直固守大生纱厂建厂初期制定的分红比例。而当初的分红比例是在筹款极度艰难之际为吸引集资而设立的,此后随着大生企业的日渐兴盛,资金已然不成问题的情况下,张謇并未根据形势,及时调整这一点,以至有时大生的分红达到利润的 50% 之多,而同期其他企业的分红也就是 7% 左右。
这就为后来大生纱厂的破产清算,埋下了巨大的祸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