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案》中如果刘永坤没有亲手杀人,会叛死刑吗?
先说清楚:刘永坤是电视剧人物,原型是真实案件的刘永彪。分两种假设:完全没动手杀人,但全程参与预谋抢劫;和完全没有参与整起犯罪,法律后果完全不一样。
1、如果他参与策划抢劫、一同前往旅馆,只是动手杀人的全过程都是同伙一个人完成,他本人一下都没有打死者。
在刑法共同犯罪规则下,只要共同共谋抢劫,来到现场,哪怕没有直接挥榔头,抢劫过程中发生杀人死亡后果,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他依旧要对4条人命的全部结果担责。
这种情形下,依然有可能判处死刑。直接动手是情节轻重问题,不是有罪无罪问题。是不是直接下手,只是量刑考量,不等于可以脱罪。剧中的判决逻辑就是这一条:二人共同抢劫,发生4人死亡,共同对全部后果负责,不纠结每一击榔头到底是谁砸下去的。
2、如果他事实上根本没有参加这起抢劫杀人,从头到尾完全不知情、没到场、没参与,只是被错误指控。
按照疑罪从无原则:死刑案件要求证据必须确凿充分,如果证据达不到标准,就不能判死刑,应当宣告无罪,绝对不能“差不多就判死刑” 。
回到剧中大家纠结的点:剧中证据,能实锤他到场参与抢劫;但是时隔二十多年,物证灭失,每一下致命击打到底是谁砸的,已经无法百分百还原。
法律处理的方式是:已经能够证实二人共同实施抢劫,死亡是抢劫引发的后果,就共同对全部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至于谁下手更狠,在证据已经查不清的时候,就作为量刑细节,而不是定罪的门槛。
也就是说:就算查不清刘永坤是不是直接砸死人的那一个,只要能证实他参与共同抢劫,依然可以依法判死刑;但如果连他到场参与这件事都证据不足,则必须无罪释放,绝对不能判处死刑。
没亲手杀人≠没有罪;只要合伙抢劫到现场,同伙杀人,自己同样对死亡后果负责,依旧可以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