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河南鹤壁,爸爸花3块钱给儿子买了一个儿童网兜,儿子非要吵着去河边捞鱼,爸爸没办法只能带他去,一开始也只是想糊弄一下捞不着鱼也就作罢了,谁知,网兜放到水里不大一会,果然捞到一条大青鱼!
3块钱的玩具网兜,往淇河里一伸,一条大青鱼就这么上来了。
这事发生在8月,禁渔期其实刚过一个月。鹤壁淇河的禁渔期是每年4月1日到7月31日,这四个月里淇河干支流及其水库禁止一切捕捞作业,休闲垂钓也只能“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可玩具网兜算什么?你说它是渔具,它明明就是个哄孩子的塑料玩具。你说它不是,它确实能把鱼从河里捞走。
规则总有死角,而那些“不太像”的东西,就卡在死角里。
去年12月,有人在淇河撒了一网,捞了2.038公斤小白条和鲫鱼。鹤壁市农业农村局直接罚了一万,渔获物没收深埋。同样是从淇河里拿鱼,一个是3块钱玩具网兜捞大青鱼,全网看个乐子。一个是撒网捞2公斤鱼,罚1万。区别在哪儿?前者“不像真的在捕鱼”,后者“太像了”。
法条从不写“玩具除外”,但执法的人会看“像不像”。
你想想,你带着孩子蹲在河边,网兜刚伸下去,旁边渔政巡逻的过来了。他看到你手里的3块钱塑料网兜,大概率只是笑笑,说一句“注意安全,别让孩子下水”就走了。可你要是扛着粘网、开着鹰船,凌晨摸黑下河,他铁定把你摁住。去年4月底,鹤壁淇县就有个人,夜里用4条粘网和一条鹰船在淇河捕鱼,被逮了个正着,渔获物2公斤多,罚了一万。
同一片水,同一个禁渔期,罚与不罚,全看你“像不像个正经捕鱼的”。
这位爸爸那天大概也没想过要把鱼拿走。3块钱买的网兜,网眼大、杆子软,本来就是为了让孩子“捞不着就回家”的。可鱼偏偏上来了,活蹦乱跳的一条大青鱼。孩子盯着看,旁边的人也盯着看。拿走?旁边没人拦。放回去?孩子不乐意。他就站在那儿,成了一个规则的真空地带。
有人留言说该放回去,教孩子尊重生命。可你想想,一个3块钱网兜捞上来的鱼,跟1000块路亚竿钓上来的鱼,区别在哪儿?一个就该放,一个就可以拿走?如果玩具网兜不算捕捞工具,那捞上来的鱼算什么?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据鹤壁市农业农村局、鹤壁市公安局等发布通告,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