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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

“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进行严惩!
 
李玫瑾教授这次提的建议,说到很多人心坎里了!为什么?因为大家心里憋屈的太久了。
 
扶老人被讹这事儿,早就不新鲜了。从2006年南京彭宇案开始,快20年了,从那以后,“扶不扶”居然成了一个需要犹豫的问题。
 
试想一下,你在路上看到有人摔倒了,第一反应不是上去帮忙,而是先看看周围有没有监控,这本身就很荒诞。
 
更气人的是,很多时候好心人成了喊冤的那个,而讹人的,基本没付出过什么代价。轻的赔个礼道个歉,重的也不过行政拘留几天,连像样的罚款都少见。
 
讹人几乎是零成本,成了能捞一笔,不成也没损失。这是最让人寒心的地方!
 
就拿2025年湖南桃源那个事来说,尹先生带孩子看病,路边扶了个摔倒的老人,结果被索赔30000,还被威胁要追究刑责,最后费了多大劲才在监控里找到证据。
 
可真相大白之后呢?对方一句对不起就走了。而尹先生那几天精神恍惚、到处跑证明,这些损失又有谁来赔呢?别忘了,他明明是干了一件乐于助人的好事啊!
 
所以,李玫瑾教授把这事的性质给挑明了:你没证据就张嘴要天价赔偿,这不就是敲诈勒索吗?
 
而敲诈勒索,可是白纸黑字写在刑法里的。就算够不上判刑,高额罚款总可以吧。讹人的成本一旦上来了,想靠讹人发财的人,就得掂量掂量了。
 
当然,这事也不能走极端。老年人确实属于需要保护的群体,有些讹诈可能并非老人本意,有些也可能是认知能力下降导致的误会。所以最关键的是,得把恶意讹诈和无意为之区分开。
 
不过话说回来,这几年风向已经在变了。天津有女民警扶人被讹,讹人的后来被刑事拘留了;湖南也有老人家属反咬一口,结果法院判家属赔了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些信号说明,法律已经开始补漏洞了,开始保护那些做了好事反被冤枉的人。
 
说到底,一个正常的社会,不应该让好人每次做好事之前,都得先掏出手机拍视频留证据,更不应该让好人去找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法律的最大作用,不是光惩罚坏人,更是给好人撑腰。
 
虽然李玫瑾教授的建议不一定马上就能变成法律条文,但它让更多人开始相信:善意,不会被轻易辜负!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息来源:
宝鸡政法丨公安大学李玫瑾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按“敲诈勒索”起诉
 
文|高影
编辑|史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