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政府对 60 余个贸易伙伴加征新关税:完整国家/地区清单
2026 年 7 月 24 日,美国新一轮关税正式生效。本次关税清单覆盖 60 多个国家/地区,几乎囊括美国所有主要贸易伙伴:中国、欧盟、日本、印度、加拿大、墨西哥、英国以及数十个其他经济体。各国家/地区适用税率介于 10% 至 12.5% 之间。
这是特朗普自 2025 年 4 月推出的 “解放日关税” 政策的延续。受影响的美国主要贸易伙伴包括中国、欧盟、日本、加拿大、印度、韩国、越南、英国等。
——美国对 60 余个贸易伙伴实施新关税
下面图表中国家及地区将适用美国最新进口关税,税率为 10% 或 12.5%。数据来源为白宫与英国广播公司(BBC),反映美国最新关税实施清单。
——2025 年 “解放日关税”
2025 年 4 月 2 日,也就是所谓 “解放日”,美国总统宣布对几乎所有与美国开展贸易的国家/地区大规模加征关税。部分国家/地区适用标准 10% 关税税率;另一些国家/地区,尤其是对美拥有大额贸易顺差的经济体,则面临高得多的税率,部分情形下税率超过 40%。
这批关税的法律依据为《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特朗普政府主张,持续存在的贸易逆差构成紧急状况,足以依据该法案实施大范围关税。
2025 年 8 月,美国一家联邦上诉法院作出不利于政府的裁决,认定这批关税超出法律授权范围。
——美国最高法院介入
案件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2026 年 2 月 20 日,大法官以 6 票赞成、3 票反对作出裁决,判定政府败诉。裁决逻辑清晰:依据美国宪法,征税与设定关税的权力归属国会,而非总统;即便总统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也并未将该项权力移交总统。该裁决同时废止两项关税政策:“解放日” 推出的大范围 “对等关税”,以及针对加拿大、墨西哥、中国芬太尼贩运问题出台的配套关税。
此次裁决影响重大。此前依托《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征收的关税规模约 1750 亿 —1790 亿美元。裁决落地后,企业有望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关税。
——第二轮:有效期 150 天关税
政府迅速作出应对。最高法院裁决出炉数小时内,特朗普签署新公告,在全球范围内再度实施 10% 基础关税,本次选用另一项法律依据 ——《1974 年贸易法》第 122 条。该条款允许总统为应对国际收支失衡加征关税,但附带限制条件:除非国会投票延期,以此方式设立的关税将在 150 天后自动失效。
——第三轮:现行关税,依托全新法律依据
上述 150 天有效期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届满。美国政府没有选择彻底取消关税,也未提请国会延期,而是推出第三套关税方案,本次援引美国贸易法第 301 条。该条款原本用于针对特定不公平贸易行为采取行动,并非用于推行大范围宏观经济政策。
美方此次给出的官方理由是强迫劳动问题。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称,相关国家未能有效落实禁止进口强迫劳动产品的规定。但这一说法并未获得普遍认可。多个受影响国家驳斥美方主张,表示本国劳工标准已符合国际规范。
——要点总结
18 个月内接连推出三轮关税政策,频繁变动令企业难以适应。每当法律依据发生调整,进口商都需要重新核算成本、重新磋商合同,并确认自身是否具备申请关税豁免的资格。当前最大的悬念在于:第 301 条原本适用于范围狭窄、针对性明确的贸易争端,能否支撑如此大范围的关税政策,而不遭遇导致上一轮关税失效的同类法律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