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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成先生凌晨两点多拦了辆出租车回家。 亲贤北街体育路口上车,目的地开元北小

太原,成先生凌晨两点多拦了辆出租车回家。

亲贤北街体育路口上车,目的地开元北小区,正常跑十几分钟。可他发现路线越开越远,怀疑司机故意绕路。

两人呛了几句,成先生掏出手机准备打投诉电话。

就这个动作,直接把司机惹炸了。对方一脚急刹,从后备箱拎出一根铁棍,拉开车门照着他脑袋就砸。成先生本能地用双臂护头,硬生生扛了好几棍,左臂缝6针,右臂7针,加起来13针,身上大面积软组织挫伤。

司机打够了,看他浑身是血,关上门一脚油门跑了。把他扔在半路,人生地不熟。

成先生第二天就报了案。得到的答复是:得先等伤情鉴定结果,8月10号才能出。达不到标准,没法立案,也没法对司机采取强制措施。

也就是说,从他被打到现在大半个月了,动手的司机该出车出车,该生活生活,人身自由一点没受影响。

找交通运输部门,人家说人身伤害不归他们管,等警方定性。找执法队,说约谈了出租车公司,但行业处罚也得等鉴定报告。找出租车公司,对方办公电话关机好几天,全程失联。没人来医院看伤者,没人主动提赔偿。

我以前觉得正规巡游出租车有公司挂靠、有资质备案,比网约车靠谱。这事直接把我这点认知砸碎了。

一个出租车司机,后备箱常年放着铁棍,警方通报叫它“修车工具”,可谁修车会拎着这么长一根铁棍放后备箱?说白了,就是随时预备跟乘客起冲突用的家伙。

监管部门日常检查车况,从来不查司机有没有随车带攻击性器械?

更让人想不通的,是“伤情鉴定前置”这套逻辑。人证物证都在,有车牌、有监控、有医院诊断证明,事实清清楚楚,为什么非要等鉴定结果才能采取措施?

如果最后鉴定只是轻微伤,难道打人的就不用付出实质性代价?受害者挨了十几铁棍、缝了十几针,还要硬熬大半个月才能讨说法,这本身就是在二次伤害受害者。

这件事最可怕的,从来不是一个司机的恶,而是它戳破了所有深夜打车人的安全感。以前怕绕路多花几十块钱,现在连质疑一句路线,都得掂量掂量对方会不会掏凶器。

花钱买服务,最后要赌对方有没有暴力倾向,这也太荒谬了。

出租车本该是城市的流动窗口。连乘客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保不住,还谈什么服务口碑?

你觉得成先生该不该等鉴定结果?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