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有一段对话,他当面问一位绍兴师爷,为什么刑名幕友绍兴一府独多?对方坦然相告:吾辈传此衣钵,不过靠四句口诀——“救生不救死,救官不救民,救大不救小,救旧不救新”。
纪昀当场评了四个字:“机变之术。”
明中叶以降,绍兴府便向外大批量输出一种特殊的“智力劳务”。王士性在《广志绎》卷四里已经观察到:“绍兴、金华二郡,人多壮游在外,如山阴、会稽、余姚,生齿繁多,本处室庐田土,半不足供,其儇巧敏捷者,入都为胥办,自九卿闲曹细务,至州邑簿书期会,无非绍兴人。”
到了清代,“无绍不成衙”已经成为官场上铁一般的通则。绍兴师爷最厉害的地方,首先在于将行政与司法技术家族化、秘本化,形成了一座外人根本无法叩开的堡垒。他们把手伸向州县衙门最要命的两个位置:刑名和钱谷。汪辉祖在《佐治药言》里明确说过:“幕客佐吏,全在明习律例。”律例条文浩如烟海,加上各地通行成案、部咨省礼,非经过长期口传心授的细密训练根本摸不着门道。绍兴人用同乡、同族、姻亲编织成一个庞大而密闭的传承网络,所谓“非绍兴人不传”的秘本,像龚萼的《雪鸿轩尺牍》,表面是书信范文,实则是操控官场公牍、拿捏上级心理的话术教科书。这一整套技术壁垒,使得各省督抚乃至州县正印官不得不依赖他们,离了绍兴师爷,公文便几乎无法流转。
技术垄断再往前一步,便是权力的暗中僭越。绍兴师爷第二个厉害之处,是成功地让自己变成了帝国行政机器上不可替换的零件,并且常常反客为主。
晚清名幕娄春藩就是一个典型。娄春藩,字椒生,绍兴人,游幕直隶数十年,为李鸿章所倚任。《清稗类钞·幕僚类》记述,李鸿章督直,“事无大小,悉以咨之,凡折奏批牍,皆出其手”,甚至想保举他做道员,娄坚决辞谢,讲出一段极老辣的话:“官场如戏场,昔在幕中,观人演戏,今一旦登台,反不如在台下看之分明。”
这位甘居幕后的师爷,在北洋机器轰鸣的时代,依然用一支笔参与天津教案善后、北洋海军经费筹措等核心机密,其实际权能远超一般司道。能让疆臣之首交出判断权而心甘情愿,这便是绍兴师爷登峰造极的本事。
然而,也恰恰是这份密不透风的把持和无所不用其极的机变,造就了这个群体最丑陋的一面。
清廷很早就嗅到了危险。雍正元年四月的上谕,言辞之峻刻,在整个清代官方文书中都很少见。雍正帝在谕旨中直接点名:“朕闻各省督抚衙门幕宾,多系浙江绍兴府属之人。此辈盘踞把持,上下通同,作奸犯科,最为吏治之蠹。”
这道上谕说明,至少在十八世纪初,绍兴师爷成群结党、架空主官、与六部书吏暗通款曲的痼疾,已经让最高统治者如芒在背。他们能够轻易地把朝廷的“部驳”化成敲诈州县官的筹码,也能将一桩普通命案做成颠倒黑白的铁案。
纪昀记下的“四救四不救”,就是这种丑陋的浓缩口诀。
“救生不救死”,意味着斗殴命案中,尽量将死者说成理亏,为凶手开脱,因为活人可周旋,死人已无言;“救官不救民”,民告官哪怕有理,也要在程序与证据上找出瑕疵驳回去,维持体制体面;“救大不救小”,牵涉大员、权贵的案子要设法化解,把罪责推到微末属吏身上;“救旧不救新”,旧官有亏空移交,新官不接,师爷必须设法将亏空弥缝,把烂账留给后任。
这种丑陋在晚清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中,暴露得淋漓尽致。余杭知县刘锡彤的绍兴籍幕友章抡香,案发后立即成了串供、伪造证据、打点上级的主心骨。《申报》在同治十二年十二月的报道中,明指“余杭县幕友章某,系绍兴人,其人为邑侯所倚信,从中把持,纳贿上下”。章抡香与杭州知府陈鲁的绍兴师爷、浙江巡抚杨昌濬身边的幕友连成一气,砌成一道密不透风的墙,若非《申报》连日追踪、朝中清议沸腾,这桩冤案本会像无数个消弭在师爷刀笔之下的案子一样,无声无息烂在卷宗里。
进入近代,随着湘淮军势力崛起和洋务兴办,绍兴师爷群体也进入了一个蜕变时期,娄春藩可视为旧式师爷最后典型,而转入北洋集团核心幕府的沈祖宪,则显示出这个群体向新式政权幕僚蜕变的轨迹。
沈祖宪字吕生,浙江绍兴人,在袁世凯小站练兵时即入幕掌管文案。洪宪帝制前夕,沈祖宪任大典筹备处委员,撰写登极诏书、筹办典礼文件。当旧式师爷的刀笔功夫与现代政治宣传结合,其美化权力、掩饰僭越的功能便被急剧放大。沈祖宪身上,师爷的“机变”未变,但时代已经不再是幕主说“事无大小悉以咨之”就能罩住一切的年月,这批末代师爷最终随着袁世凯的崩塌而迅速边缘化。
另一位可考的代表人物是同样出自绍兴的秋桐豫。秋桐豫字仲谟,由袁世凯、徐世昌幕中起家,清末官至黑龙江提法使,进入民国后仍在司法界盘旋。由幕而官,本是传统师爷的一条上升通道,但在晚清科举废除、新式法政学堂勃兴的背景下,这种转型越发艰难。秋桐豫在东北推行过司法改良,却终究无法摆脱旧式幕友的衙门习气与裙带作风。
正如鲁迅后来在一篇杂文中讥讽的:“我们中国的最伟大最永久,而且最普遍的‘艺术’是男人扮女人……但最可悲的是绍兴师爷,至今还没有被国人所忘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