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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曾活跃着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天骂团”,领头人石俊英带着一帮六十多岁的老太

安徽亳州曾活跃着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天骂团”,领头人石俊英带着一帮六十多岁的老太太,把骂街当成生意做,短短两年非法获利近三十万,这哪里是老人,分明是一群“老流氓”。

这件事的起因,是2006年当地一起普通的宅基地纠纷,当时亳州谯城区两户人家因建房起了矛盾,其中一方不愿正面冲突,动了歪心思,找到了能吵敢闹的石俊英帮忙撑腰,靠着撒泼辱骂的方式,石俊英顺利帮雇主逼退对方,还拿到了一笔报酬。

这次经历让石俊英嗅到了“商机”,她发现很多人遇到纠纷,要么不想硬碰硬,要么忌惮老人不敢招惹,于是迅速拉拢当地多名擅长闹事的老年妇女,组建起专属“闹事团队”,对外承接各类纠纷摆平业务,专门靠当众辱骂、堵门造势、扰乱秩序赚钱。

她们最惯用的手段就是拿捏大众“尊老不欺老”的心理,一旦有人劝阻、保安制止,立刻装病耍赖、倒地打滚,旁人根本不敢触碰,生怕惹上纠纷。

民警到场调解时,她们就安分守己;民警一走,立马变本加厉闹事,很多受害者不堪其扰,又觉得维权流程繁琐,只能选择破财消灾、忍气吞声。

2006年至2008年两年间,该团伙先后插手20起各类民间、商业纠纷,靠着无赖手段频频得手,不少业主、商户和居民被迫掏钱息事宁人,严重扰乱了当地的公共秩序和邻里风气。

多行不义必自毙,肆无忌惮的闹事行为,终究迎来了法律的制裁,2008年,一起洗浴中心被打砸、恶意索赔的案件浮出水面,警方梳理多起同类警情后,锁定了这个长期寻衅滋事的老年团伙,迅速立案侦查并将骨干成员抓获。

2009年4月,亳州谯城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依法作出判决:主犯石俊英、刘云芝获刑3年,其余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2年6个月有期徒刑,就连花钱雇人闹事的4名雇主,也因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

纵观整个案件,最值得深思的从来不是“老人闹事”,而是两个现实问题,其一,年龄从来不是违法的挡箭牌,尊老的前提是老人自重守法,倚老卖老、肆意作恶,终究逃不过法律的约束。

其二,遇事靠花钱摆平、私力报复,看似省时省力,实则助长歪风邪气,雇主和闹事者双双触犯法律,最终无一幸免。

法治社会里,所有矛盾都有正规解决渠道,投机取巧、以身试法,无论年龄大小、身份如何,终将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YE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