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禄宴”到底是真是假?
网络文章经常写道,明末李自成将福王朱常洵与鹿肉一起烹煮,做成所谓“福禄宴”,分给部下食用。
1641年,李自成攻陷洛阳。福王朱常洵是万历帝朱翊钧第三子,崇祯帝朱由检的叔叔,也是当时明朝最富有、最受民间怨恨的藩王之一。洛阳失守后,朱常洵被李自成军俘获并杀死,这件事基本没有争议。
他死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清代官修《明史》确实留下了一段非常血腥的记载。《明史·流贼传》记载李自成攻陷洛阳后杀死福王,并称:“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
“福”指福王,“禄”借鹿的谐音。按照这段记载,闯军取福王之血,与鹿肉酱混合,称作“福禄酒”。
另一部重要史料《明史纪事本末》对此记述:李自成抓到朱常洵后,先责数其罪,随后将其杀死;义军设宴大会,“以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这说明明清之际已经存在将福王尸体或其血肉与鹿肉混合宴饮的叙述。
清初周亮工《书影》系统的文献、赵吉士《寄园寄所寄》以及《明儒学案》等,也保存了不同版本。《寄园寄所寄》称闯军“杀福王荐于俎,杂鹿血和酒饮之”;《明儒学案》则称“酌其血,杂鹿醢饮之”,都把核心落在血、鹿肉或鹿醢,以及“福禄酒”这个谐音名称上。
因此,史料中确实存在“福王血+鹿肉”的记载,他也很可能被闯军吃了肉。
朱常洵生前长期被视为万历朝“国本之争”的核心人物之一,又拥有规模庞大的王府财富和庄田。明末财政困窘、河南灾荒严重,而福王府的富庶与普通百姓的处境形成巨大反差。
当李自成攻入洛阳,皇叔朱常洵的死亡预示着大明朝即将到来的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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