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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院长才是护工好好工作的底气!”广西玉林,3岁患儿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医院输液

“这样的院长才是护工好好工作的底气!”广西玉林,3岁患儿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医院输液,因为护士动作慢了点,而孩子因为害怕而嗷嗷叫,孩子父亲甩了护士一耳光,医院报警,护士被诊断为脑震荡,孩子父亲被警察带走,他害怕了,苦苦哀求愿意赔偿5000元私了,以免拘留,院长不同意了,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用钱摆平的,既然打人了,就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

傍晚,医院正是交接班的点儿,整个输液室忙得不可开交。

一护士刚上夜班,就开始给病人扎针输液。

一个3岁多的男孩因为发烧,被父亲带到了注射室。

护士准备给孩子屁股上打针,可孩子一直哭闹,她就指导孩子父亲抱稳了。

打针过程中,孩子自己伸手往后把针头给拔了出来,她赶紧拿棉签止血。

孩子父亲当场就不高兴了,开始骂骂咧咧,护士没吭声,忍着骂继续把注射做完,然后交代孩子父亲怎么按压棉签止血,就转身去忙别的病人了。

孩子还在哭,这位父亲气得把注射室的凳子都踢翻了。

护士忙完一圈回来一看,发现这位父亲按压的位置不对,针口那儿还在往外渗血。

她二话没说,上去帮忙按压止血。

可谁也没想到,就因为这个再正常不过的职业动作,换来的不是谢谢,而是一句“你服务态度不行”,紧接着一记耳光就抡圆了扇过来。

这一巴掌狠狠打在护士左脸上,她当场就头晕耳鸣、恶心想吐,整个人站都站不稳。

同事赶紧扶住她,医院立刻报了警,后来CT一查,确诊脑震荡,当天晚上十点来钟,护士就被安排住院了。

打人的父亲这才反应过来自己闯了祸,警察来了之后,他慌了神,开始求饶。

他提出愿意赔偿5000元给护士,唯一的条件就是别拘留他。

在这位父亲看来,钱能摆平一切——5000元买一个免于拘留的通行证,买一个护士吞下委屈的沉默。

这时候,院长站出来了,他了解完整个经过之后,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私了,必须依法处理。

面对打人者拿钱消灾的算盘,院长说了一句话——“我拿5000块给我的护士,你必须进拘留所!”

院长的意思明明白白:护士的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医院自己出,不差你那几个钱,但打人的事儿,别想用钱摆平。

这样的院长,给受伤的护士吃了定心丸,也给全院所有医护人员撑了腰。

在以前那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环境里,很多受了委屈的医护人员只能被迫接受私了。

但这位院长用行动划了一条红线——医护人员的尊严和人身安全,不是用几千块钱就能买卖的。

警方调查取证后,依法对打人者实施了行政拘留,后来打人者的家属也上门向护士道了歉。

一个3岁孩子哭闹打针,针头被孩子自己碰掉了,护士忍着骂把活干完,回头发现家属按压不对,还主动上手帮忙止血。

结果换来的是一记耳光,CT一拍,脑震荡。从头到尾,护士没做错任何事。

打人者被抓之后的第一反应,不是认错,而是掏钱——5000元,买一个不拘留。

这说明什么?说明在他心里,打人这件事的本质就是一桩买卖,医护人员的尊严和健康是有标价的,5000元就能抹平。

这种想法比那一巴掌更伤人。

而医院报了警,警察接警后把人带走。

院长那句“我拿5000元给我的护士,你必须进拘留所”,之所以被这么多人记住,不是因为他有多横,而是因为他说出了很多人想说却说不出口的话——不是所有事都能用钱摆平,暴力就是暴力。

在那个“大事化小”司空见惯的环境里,有人站出来划了这条红线,该给他点个赞。

当然也有人会说,一巴掌而已,至于把人送进去吗?

至于!这一巴掌打的是人,伤的却是整个行业的职业尊严。

如果医护人员连基本的人身安全都保障不了,谁还愿意干这行?谁还愿意在输液室那种高压环境里一站就是十几个小时?

医患之间可以有矛盾,可以有情绪,但动手就是越线。

这条线不能退,退了,受伤的不只是一个护士,是整个社会的底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打人者扇护士耳光致其脑震荡,不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

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于法有据。

《护士条例》 明确规定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打人者拿钱私了的想法,在法律面前站不住脚。

内容来源于:玉林新闻网

评论列表

hqm313
hqm313 7
2026-08-09 13:01
点赞这个院长[点赞]打人者必须入刑!!
用户14xxx05
用户14xxx05 3
2026-08-09 12:54
儿科医生,尤其是儿科护士将是奇缺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