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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药品也好化妆品也罢,主打一个心狠量大,所以起效快,剂量都是国内的n倍。看看

日本的药品也好化妆品也罢,主打一个心狠量大,所以起效快,剂量都是国内的n倍。看看日本这个毒奶粉的事件,我震惊到无以复加。

日本战后最著名的食品安全丑闻之一——森永砒霜奶粉事件(森永ヒ素ミルク中毒事件)。1955年6月爆发,同年8月被媒体曝光

起因:当时日本缺乏冷藏罐车,牛奶在运输途中容易变质凝固。森永乳业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奶粉溶解度,在奶粉加工中使用了工业级磷酸钠作为稳定剂。这种工业磷酸钠是从铝矿石提炼后的工业废弃物中回收的,含有剧毒成分——三氧化二砷(砒霜)。

后果是约130名婴儿死亡(事件曝光前已有22名婴儿夭折)约1.2万至1.3万名婴儿中毒受害,幸存婴儿大多留下严重后遗症,包括智力障碍、脑瘫、癫痫、瘫痪等。

1955年6月起,日本西部(尤其是冈山、关西地区)大量婴儿出现腹泻、发烧、吐奶、皮肤发黑等症状。起初被误诊为普通肠胃炎或中暑。后来,一位冈山"山阳新闻"的记者(同时也是受害婴儿的父亲)发现,停喂森永奶粉后女儿症状迅速好转,遂展开调查。1955年8月24日,日本各大媒体头条报道了"人工喂养婴儿奇病,冈山三人死亡",揭开了真相。

但是在日本维权之路非常的艰难,比中国要艰难很多很多。

事件曝光后,森永公司推卸责任,声称是原材料供应商的错。当时的日本政府也偏袒这家乳业巨头,成立的"五人委员会"提出的赔偿方案极为敷衍(死亡者仅赔25万日元,生存者一律1万日元),还声称"不必担心后遗症"。

受害者家长成立了"森永奶粉受害者同盟全国协会",负责人冈崎哲夫的女儿也是受害者。维权之路长达十余年。直到1969年,大阪大学教授丸山博发表追踪调查报告,证实受害儿童存在中枢神经系统障碍等后遗症,事件才重新引起社会关注。

最终1973年,日本法庭终审判决森永公司有罪,两名员工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同年12月,森永公司接受赔偿协议,承诺终身照顾受害儿童,每月提供救助金。

今年是(2025年)该事件70周年,受害者团体仍在持续维权。这一事件深刻影响了日本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动了消费者保护法律的完善,也成为日本从"产业优先"转向重视消费者权益的标志性事件。

这件事和中国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有不少相似之处,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而使用劣质原料,导致大规模婴幼儿受害。不过森永事件的维权过程更为漫长,也反映出当时日本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不足。

所以不要再迷信日本了,他们根本不是什么工匠精神,专业诚信。不过是道貌岸然者做一些鸡鸣狗盗的事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