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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是无法无天!”广东深圳,一男子2018年房屋拆迁应得近两千万元,却在不知情

“简直是无法无天!”广东深圳,一男子2018年房屋拆迁应得近两千万元,却在不知情中被所在村擅自瓜分。历经6年诉讼,2025年法院调解确认其应有1600万补偿权益,可村股份公司书面承诺配合。可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以“难以做通村民工作”为由拒绝支付,钱已进其他村民口袋,法院执行陷入僵局!

2018 年深圳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纪先生名下多栋房屋划入拆迁范围,第三方机构核算下来,他和合伙人合计应当拿到两千五百万元左右的拆迁安置补偿。

相关部门将整体补偿款项全额拨付到当地村股份公司账户,按照拆迁规则,针对房屋的专项补偿资金,需要直接发放给房屋产权所有人,村集体仅有代为划转的职责,没有私自分配处置的权限。

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村股份公司在没有通知房屋产权人、没有核实款项归属的前提下,召开股民大会,在部分村民的集体要求下,直接把属于纪先生的专项拆迁款当作集体收益拆分发放。

为了规避后续责任,村里还让每一位领取钱款的村民签署承诺书,约定后续产生纠纷全部由领款人自行承担。彼时纪先生还在和拆迁部门沟通补偿标准,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巨额补偿款已经被瓜分殆尽。

察觉到补偿迟迟没有着落之后,纪先生在 2019 年正式提起诉讼,开启了长达六年的维权路程。案件经历一审驳回、上诉、发回重审多轮程序,维权的时间、金钱成本持续走高。

直到 2025 年,法院牵头组织多方调解,为了快速了结纠纷,纪先生主动让出四百万元权益,最终敲定可以拿到一千六百万元补偿,合伙人获得四百万元。村股份公司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盖章,明确表示认可调解内容,全力配合资金兑付,当地主管部门也下发会议纪要,督促村集体落实付款。

正当纪先生以为多年维权终于迎来结果,准备办理收款手续时,村股份公司一改之前的配合态度,直接告知无法完成付款。

给出的理由十分简单粗暴,当初的补偿资金全部下发到村民个人账户,多年过去资金大多已经用于日常开销、买房买车,村干部多次劝说村民返还钱款,收效甚微,账面没有留存资金,没办法履行付款义务。

无奈之下,纪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执行工作推进格外艰难。法院调取流水后发现,两千多万资金拆分到上百位村民账户,时间跨度长达数年,大部分钱款早已消耗完毕,想要一次性全额追回难度极大。

村集体作为资金管控方,当初违规分配专项补偿款是整件事的源头,如今却把全部压力抛给法院和当事人,自身没有主动采取实质性措施追回款项。

我认为这起案件暴露出两大现实问题,一是村级集体资金管理漏洞突出,专项拆迁补偿和集体分红需要严格区分,村集体不能因为村民诉求就随意处置属于个人的财产;

二是生效法律文书的落地保障需要加强,村集体签署调解协议具备法定约束力,不能以内部村民矛盾为由直接拒绝履约,不能让合法维权的当事人赢了官司,却长期拿不到实际补偿。

拆迁专项补偿有着清晰的权属界定,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归属产权人是明文规定,村集体无权越权分配。当初违规分钱的决策,不能用村民不愿意退钱来一笔带过。

现阶段法院也在探索可行方案,考虑追加当初领取补偿款的村民作为执行对象,逐笔梳理资金流向,分段开展资金追缴工作。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拆迁过程中一定要紧盯补偿款拨付节点,明确款项接收主体,尽量避免补偿资金经过村集体账户中转,从源头杜绝资金被截留、私分的风险。

一旦遭遇权益被侵占,及时固定证据走法律途径维权,同时紧盯文书执行环节,避免合法权益卡在最后一步。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