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到了两条内容相同的视频。
一南一北,“相映成趣”。
江苏高邮街头,一位男性老人坐在轮椅上(旁边无人监护),停在马路中间,或者来回滑动,目的就是挡住正常行驶的车辆。
华北天津街头,一位女性老人坐在轮椅上(旁边无人监护),停在马路中间,可劲地挡住了一辆出诊的救护车 🚑 …… 救护车后退准备变道,轮椅车紧紧靠上,就是不让救护车通过,原因不得而知。
笔者一直觉得无法理解:明明是个法治社会,为何我们的法律对此总是“束手无策”?“法治”意义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