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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捐的钱、买的物资,咋就成了你们的?”广西横州市遭遇洪涝后,包括308名网友

“我们捐的钱、买的物资,咋就成了你们的?”广西横州市遭遇洪涝后,包括308名网友众筹16万元采购大米、粮油等物资定向捐赠给受灾较重的一村子,另有2家广州企业配套捐赠物资,共同由一公司无偿安排的货车配送。事后,爱心网友发现该公司在运输途中不仅将“全国众心聚力支援广西抗洪”的公益横幅,换成该公司驰援广西的商业横幅,之后还发布相关运输、卸货现场视频,仅展示企业横幅,只宣传自身参与救灾,隐瞒物资主要是由数百名网友众筹的核心事实。有爱心网友气坏了,认为这是诈骗,直接报警!由于警方认为没有达到立案标准,并没有立案,又将此事曝光给记者。

据悉,前不久,广西横州市遭遇洪涝灾害,村镇被积水侵袭,村民的生活物资严重短缺,牵动了无数人的心。

当时包括在北京工作的陈先生在内的308名,来自全国各地的爱心网友,想尽一份绵薄之力,自发众筹16万余元,采购大米、粮油等生活物资定向捐赠给受灾较重的云表镇宿龙村。

除此之外,还有两家广州本地企业主动伸出援手,额外配套了一批救灾物资。

物资筹备妥当后,运输难题成了大家最担心的事。正当众人一筹莫展时,广州一汽车公司主动站出来,表示提出无偿提供货车、全程免费运送这批救灾物资,为这场民间爱心驰援打通了最后一公里。

彼时,所有人都满心感激,以为这场纯粹的公益善举会顺利落幕。

可谁也没想到,这家运输途汽车公司的一个举动,让整件事陷入了争议。

原来是,这家汽车公司在运输途中,不仅将“全国众心聚力支援广西抗洪”的公益横幅,换成这家汽车公司驰援广西的商业横幅,之后还发布相关运输、卸货现场视频,视频中仅展示企业横幅,只宣传自身参与救灾,对于物资主要是数百名网友众筹的核心事实只字未提。

参与本次捐赠的部分爱心网友不愿意了,认为涉事汽车公司不仅是在蹭灾情、营销造势,更是诈骗。

其中一名东莞的网友,当时就报了警,不过,警方认为没有达到立案标准,并没有立案。

而如今陈先生又将此事曝光给记者。

记者随后向涉事汽车公司核实了解情况,该公司负责人解释,这批爱心物资是全国网友自发众筹的,参与人数多、人员分散,没有统一的牵头负责人,公司根本没办法逐一沟通、统一征求大家的宣传许可。同时,事前双方也没有任何书面约定,明确禁止企业进行相关宣传。

此外还表示,在7月10日的装车现场,该公司就已将“国慧绿源驰援广西”的横幅悬挂在车上,在场的爱心网友并未提出异议,也未阻止。公司发布的宣传视频本意是发给客户看的,相关账号播放量极低,不存在刻意蹭灾情引流营销的情况。

不过虽然如此,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并不买账,有的直言这家公司明摆着是拿网友的钱给自己挣面子!

还有的更是直言,这家公司太无耻!太不要脸了!

诈骗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财物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涉事公司作为免费提供运输的一方,其实也是捐助者。虽然没有隐匿网友众筹捐赠的核心事实,但并未直接获利,确实谈不上是诈骗。

《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慈善法》第4条也明确规定,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公益捐赠的宣传必须秉持真实、客观的原则,如实公示捐赠主体、捐赠内容、各方贡献,不能刻意模糊权责、误导公众认知。

此次事件中,网友众筹是物资核心来源,涉事汽车公司仅承担运输服务,二者的公益贡献性质完全不同。

涉事汽车公司私自悬挂专属品牌横幅、制作发布宣传内容,刻意凸显自身主体身份,模糊了真正捐赠者的付出,即便不涉嫌违法犯罪,但是也属于不诚信且有损爱心网友署名权的行为,应当承担包括不限于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最后,本次事件也再次给大家提了个醒。民间自发公益虽灵活,但是也存在风险。必要时,提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让每一份纯粹的爱心,都能在合规的框架下被尊重、被看见。避免出现类似的争议!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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