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女士事件在以前大家都默认,拿着证件来办理相关手续的人不会造假,可如今这个固有认知已经彻底行不通。
胚胎一旦培育成功,牵扯的就不只是医疗问题,还连着人格权、抚养义务、遗产继承一大堆现实难题。一旦出纠纷,责任到底该算在谁身上,很容易变成解不开的死结。
对此律师们观点比较统一,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本身就属于刑事犯罪,要触碰刑法。与此同时,整件事违背公序良俗,民事层面的赔偿追责同样可以成立。
一边还在打离婚官司,另一边刑事追责已经被提请,民事赔偿也等待法院宣判。可比起官司输赢,我更关心那一批胚胎最后的归宿。
同意销毁胚胎看似是事情的终点,但这整件事,把医院、法院、检察院全部裹挟进来耗费大量公共资源。人做出的每一个选择,产生的代价,终究要有人来承担,没有谁可以置身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