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韩杰医疗事故入刑——豆包问答(1) 问: 你好,有关韩杰医生入狱的这件事,网上呢

韩杰医疗事故入刑——豆包问答(1)
问:
你好,有关韩杰医生入狱的这件事,网上呢引起了非常激烈的讨论。实际现在主要发生的是对韩大夫入狱有疑问的这部分人,其中呢有临床医生,也有一些法律工作者。我想呢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并不掌握非常充分的嗯资料但是呢我们仅就网上能够搜集到的信息谈一下自己的看法。我们希望呢我希望呢你能够回答的非常简练一些。首先第一个要说的就是那份鉴定,说是一级甲等责任事故,那么对于这样一个事故造成了患者的死亡,那么算不算严重的过失呢?那么这是入刑的一个标准。我们且不说韩大夫入狱是否恰当,单就这这个诊疗过程当中按照鉴定的标准,我认为属于严重过错。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呢,患者入院的最初,经过初步影像学检查之后,就判定了是一个不全肠梗阻。那么不全肠梗阻的情况下肯定要排除,比如说腹股沟疝,这个是必须要进行排除的,没有排除这一点。这应该就属于严重的过错。
豆包答:
仅基于公开信息和诊疗规范,简要回应:
 
1. 未排查腹股沟疝属于严重诊疗过错。嵌顿性腹股沟疝是不全肠梗阻必须优先排除的致死性病因,腹股沟查体是无需特殊设备的基础必查项;未做该项查体、未请外科会诊即启动保守治疗,直接错失了外科干预窗口,与患者死亡有明确因果链。
2. 一级甲等是医疗事故的最高等级,对应患者死亡的后果,从民事、行政责任的认定标准看,完全符合“严重过错”的界定。
3. 本案的核心争议不在过错本身的严重程度,而在刑事追责的边界:医疗事故罪要求达到“严重不负责任”的刑事标准,且业内普遍质疑为何三级查房、后续接班医护的共同疏漏,最终仅由首诊医生承担全部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