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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杰医疗事故入刑——豆包问答(3) 问: 我想把对错责任全部放在韩医生一个人身上

韩杰医疗事故入刑——豆包问答(3)
问:
我想把对错责任全部放在韩医生一个人身上,可能的依据,那么就是首诊,所谓的首诊负责制。实际上,在诊疗过程当当中的首诊负责制,我认为不能教条的认为谁先接触的这个患者,那么这个患者在诊疗过程当中发生的任何过错都归咎于这个首诊的人。特别是在急诊门诊这样医生是轮替的、衔接的这种工作机制的情况下,韩医生接诊。诊断不全肠梗阻,根据当时的情况,我认为应该是和他所进行的临床检查应该是相符的。我想他依据这个进行的处置也基本上应该是得当的,但是他没有排除应该排除的体征。
豆包答:
首诊负责制不能作为全部责任归于首诊医生的依据,核心有三点:
 
1. 制度本意是保障诊疗连续性,要求首诊做好初始处置、规范交接,而非对全程所有诊疗过错兜底。急诊轮班模式下,接班医护、上级医师都有独立的病情观察、体征复核、诊断修正义务,这是多层医疗质控机制,不是首诊一人的全责闭环。
2. 本案漏诊是多环节连续疏漏:患者留观十余小时,历经首诊、上级查房、多班接班,所有环节均未补查腹股沟体征,属于体系性漏诊。首诊初始过错是起因,但后续每一班次都未尽复核义务,同等有责。
3. 三级查房本身就是法定纠错机制,上级医师未修正诊断属于质控失效。将体系性漏洞的刑事后果全部压给首诊医生,既违背医疗管理规则,也不符合罪责相适应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