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电梯广告费、停车费再也不能是糊涂账!老牛最后提醒一次】明天(8月7日),海南省住建厅印发的《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正式施行。
新规核心三条:
第一,钱要管住。 公共收益必须专户专储、单独列账,严禁和物业自己的钱混用一个账户。
第二,账要公示。 每季度公示收支明细,同时通过业主微信群同步告知全体业主。公示期不少于30天。
第三,业主要能查。 20%以上业主提出审计要求,必须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查账。
物业不执行怎么办?
不按规定公示或拒不移交账目的,记入信用信息档案;挪用、侵占公共收益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老牛想说的是:招鑫公馆6年没分过红、广粤锦泰首座业委会办公室被搬空——这些事发生在8月7日之前。明天之后,再出现类似情况,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你们小区的公共收益,物业公示过吗?明天新规施行后,记得盯着!评论区唠唠!(图源:人民网-海南频道)公共收益 海南新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