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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不?新疆,男子3人自驾游,在夜里到达酒店,但是只剩一间房了,2位女同伴决定在

离谱不?新疆,男子3人自驾游,在夜里到达酒店,但是只剩一间房了,2位女同伴决定在自己车里凑活住2晚,谁料男子退房时,酒店竟额外收了一笔150元的 “车上过夜费”,理由是客人在酒店车位的私家车里过夜,需要单独缴费。男子几人气得直接报警,结局精彩了!

这事儿发生在七月的新疆伊犁伊宁市,正好是一年里旅游最旺的时节,独库公路车流不息,伊犁河谷的草原正值盛景,全国各地的自驾游客扎堆往这儿赶,酒店民宿天天满房是常态。

重庆的王先生带着两位女同伴自驾而来,开了一整天的车,晚上十一点多终于赶到了伊美臻选酒店,浑身累得快散架,就想赶紧洗个澡歇下。可到前台一问才知道,房源出了状况,整个酒店就剩最后一间大床房。

一男两女同行,自然没法挤在一间房里。王先生先给自己办了入住,本想着吃完饭再陪同伴周边找找别的住处,总不能让两个姑娘大半夜在外漂泊。可等他们在附近吃完晚饭,已经是凌晨一点多,沿途问了七八家酒店民宿,清一色全满房,连个多人间的床位都挤不出来。

伊犁的深夜温差不小,总不能开着车在街上晃到天亮,两位姑娘商量了一下,干脆把车停在酒店的停车场里,把座椅放倒凑合一晚,虽说憋屈点,好歹能歇口气,等第二天一早再想办法换酒店。

谁也没料到,这只是麻烦的开端。第二天酒店的管理人员倒是热心,帮他们联系了亲戚开的另一家酒店,可旺季里房源照样紧张,还是匀不出多余的房间,等于两位女士前后在自己车里凑了整整两晚。

一路自驾本就奔波,车里凑活的两晚更是没睡踏实,王先生他们只想着赶紧办完退房赶往下一个景点,根本没多想别的。

可到前台结账时,账单上赫然多出来一笔150元的 “车上过夜费”,明细写得清清楚楚:每人每晚50 元,两人两晚刚好150。

王先生当场就愣住了,以为自己看错了。车是自己的,油是自己加的,觉是在自己车里睡的,停车的地方是酒店配套的停车场,自己本身也是住店客人,怎么睡自己车里还要额外交钱?

他当场就跟前台理论,可工作人员说得振振有词,称只要是在酒店停车场的私家车里过夜,就算占用了酒店的场地和安保资源,就得收这笔费用。

王先生几人越听越气,真要是有这个规矩,当初我们打算在车里过夜的时候你怎么不说?大半夜我们找不到住处的时候,你怎么不提前提醒 “在车里睡要收费”?既没有提前公示,也没有事前告知,临了结账突然冒出来一笔费用,这不就是坐地起价、趁人之危吗?

双方争执不下,王先生直接选择了报警。警察到场协调之后,酒店总算同意开具发票,可拿到手的发票备注栏里,明明白白写着 “车上住宿费”,等于明着把这笔不合理的收费坐实了。

王先生拿着票据没再多纠缠,转头就拨打了12315投诉热线——不是心疼这一百多块钱,是这个道理说不通,今天能收 “车上过夜费”,明天是不是就能收 “大堂休息费”“门口站立费”?

当地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很快介入调查,没几天就给出了明确结论:这笔收费完全不合理。按照《价格法》的规定,商家所有收费项目都必须明码标价、提前公示,没标出来的费用,绝对不能在结账时临时追加。

更核心的问题是,住宿费对应的是客房、床品、清洁、水电这一整套住宿服务,游客全程睡在自己的私家车里,没有使用酒店的任何住宿设施,所谓 “车上住宿费” 根本就是凭空捏造的收费名目,于法无据。

面对监管部门的调查,酒店负责人终于出面道歉,解释说酒店开业不到一年,事发时自己外出办事,把门店临时交给其他人打理,这是管理上的漏洞,并不是酒店的既定规定。

最终的处理结果也确实解气:酒店全额退还了150元的违规收费,还额外向王先生一行赔偿了1000 元,用来弥补他们旅途中糟糕的消费体验,同时承诺立刻内部整改,完善收费公示和员工培训,绝不再出现同类问题。

其实这事儿说大不大,一百多块钱的纠纷,放在动辄几千块的自驾旅途里,本来不算什么。可它之所以能引发这么多人的共鸣,恰恰是因为戳中了无数自驾游客的痛点。

旅游旺季出门,谁没遇到过房源紧张、行程窘迫的时候?很多人都有过在车里凑合一晚的经历,大家默认停在酒店停车场更安全,从来没想过睡自己的车还要被酒店收 “住宿费”。

说到底,这不是钱的事,是服务的边界问题。酒店的停车场,本质上是为住店客人提供的配套服务,就算收取停车费,也只能是停车服务的费用,不能因为人在车里待了一夜,就偷换概念变成 “住宿服务”。

更让人不舒服的是商家的心态:游客深夜无处可去,正是需要帮助的时候,你不伸手搭一把也就算了,反而盯着人家的窘境创收,吃相未免太难看。

出门旅游,看的是风景,留的是心情。新疆的自然风光再好,游客千里迢迢赶过来,要是遇上这种莫名其妙的乱收费,再好的风景也会打折扣。

好在当地监管部门的处理足够干脆,没让游客带着委屈离开,也给其他商家提了个醒:旅游生意做的是口碑,靠的是长远,盯着眼前这点小钱耍小聪明,最后砸的只会是自己的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