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飞鸽”“赛鸽”“倍特”等19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8月3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飞鸽”“赛鸽”“倍特”等19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8月3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通告19批次抽检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标称生产者及商标型号涉及:天津市畅捷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飞鸽”TDT823Z;无锡赛鸽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赛鸽”TDT130Z;四川倍特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倍特”TDT077Z;天津速可达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派勒斯”TDT83Z;惠州市倍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领航者小牛”TDT0001Z等。不合格项目涉及:整车质量、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标识与警示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