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柯的无知,不知道自己清楚不清楚, 他如果不把与刘晓庆两个人私底下的关系以及聊天记给爆出来,他大概率的还能拿到一些赔偿。
您说,不管是哪个雇主与员工之间,干了几年了,当员工离开的时,雇主给员工发一些所谓的补偿,那也是理所应当的,也是顺理成章的。然而,这个古柯却把二人的关系彻底的从雇主与雇员之间关系给男女朋友化了,你说你们两个是男女朋友的关系,口头上的承诺以及协议在哪里,大多被认为无非是两个男女朋友之间的戏言而已,没凭没据的,法律它能认定吗?
再说你们是男女同居关系,双方都是自愿的,不存在谁强迫谁,你啥理由个人家要赔偿?
不是挺刘晓庆,而是古柯太稚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