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一名男子看到部分烟农超出种植合同的烟叶无法处置,便挨家挨户低价收购初烤烟叶,囤积 6490 公斤,计划购买烤烟交售合同,再转卖给烟叶站赚取差价。
尚未对外销售,仓库就被烟草专卖局查封,涉案烟叶经鉴定价值超 30 万元,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少人产生疑问:这批烟叶是否会全部没收,行为人是否要承担牢狱责任。
问题的关键,不在烟叶有没有卖出去,而在向强已经把收购、囤放和转售的路走到了哪一步。
2021 年,曲靖市公布的烤烟生产计划为 123.07 万亩,收购任务 332.3 万担。
当地烟叶从育苗、移栽到交售,都围绕合同运行。烟农签下多少面积,烟站按约收购多少烟叶,交售地点、等级评定和价格也有统一程序。合同既保障烟农按约交烟,也不能拿来转卖、借用,更不能把别人的计划外烟叶冒充成合同烟叶。
向强种过烟,知道散烟进不了烟站。向强看中的正是部分农户产量超过合同,而另一些农户可能交不满合同的差额。事发当年 6 月,向强开着面包车进村,按品质出价,每公斤 13 元到 25 元。
五天左右,仓库里已经堆进约 3000 公斤,支出 8 万元。消息传开后,周边烟农陆续送货,其中王某种了 7000 多棵烟,只有 2.4 亩合同,便以每公斤 22 元卖出 153 公斤。到 8 月 24 日,向强累计收购 6490 公斤。
向强没有马上找买家,而是准备再购买或者借用富余交售合同,把仓库里的烟叶分批送进烟站。这个计划尚未实施,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会同公安机关检查仓库。鉴定人员确认,现场烟叶属于有等级的初烤烟叶,不是废弃料,价值 300781 元。
类似问题并非只有罗平出现。2023 年,山西垣曲发生过购买异地烟农合同、准备跨省经营烟叶的案件。当地检察机关在 2025 年依法处理案件后,没有只盯着涉案人员,而是走访烟农,查找计划外烟叶流向。
2026 年 1 月,垣曲批准专项资金,对 93 户烟农交出的 9 万余公斤计划外烟叶集中处理,并发放 96350.28 元补贴,后来又形成覆盖 6 个乡镇、15 个村的烟叶生产补助方案。
这个处置说明,烟农遇到超产烟叶,应向烟站、村级组织和主管部门申报,不能把私人收购当成唯一出路。
收购之后继续加工,风险还会扩大。2023 年夏天,贵州纳雍的施某收购烤烟,购置切丝机、炒丝机,租房存货,还雇人抽烟筋,再把加工后的烟丝运往深圳销售。
施某已经销售 51.1 万元烟草制品,又教吴某某加工烟丝,并承诺回购。2024 年 1 月,公安机关抓获施某。
法院后来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施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60 万元。提供设备、仓库、运输和加工帮助的人,明知用途仍参与,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回到向强案,6490 公斤烟叶虽然没有进入烟站,但无证收购、集中囤积和准备牟利已经形成完整经营行为。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数额达到 5 万元以上,便可能进入刑事追诉范围;达到 25 万元以上,处罚会更重。向强涉案价值超过 30 万元,远高于基本标准。
法院结合向强如实供述、自愿认罪等情节作出判决。向强最终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10 万元,6490 公斤初烤烟叶依法没收处理。农户已经交付给向强的烟叶,也无法再按普通买卖纠纷取回。
信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