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法院自找麻烦!
8月4日,菲反贪法院第三分庭发声,称批准前参议员雷维拉保释申请是依据宪法、法律与证据作出裁决,不受其他因素影响。
这次声明是对此前监察署长雷穆拉表态(称雷维拉保释似有人幕后运作)的回应!
对于雷穆拉的强烈反应,法官莫雷诺云淡风轻回应,监察署认为证据充分,法院认定不足,出现不同意见很自然。
其实,反贪法院此项裁定会给自己带来大麻烦:
其一,雷维拉深陷弊案的确有证据,如果监察署坚持上诉,不愿妥协,那反贪法院不得不去应对。
其二,此项裁定为3位法官共同签署,但内部意见并不一致,这说明此案的确有争议。
更关键的是保释的时机异常敏感。
雷维拉在此时能被保释,那么随后的被捕的参议员埃斯塔拉达与马科莱塔提出保释申请,反贪法院答不答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