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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在楼道内骑平衡车,拐角处与他人相撞摔倒致流产,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被撞的人要赔

孕妇在楼道内骑平衡车,拐角处与他人相撞摔倒致流产,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被撞的人要赔钱吗?

很多人光看到流产这个惨痛结果,下意识觉得对面行人必须赔偿,可看完律师解读和完整法律界定,才知道大众的认知完全本末倒置,这件事的责任划分,根本不靠伤情轻重判断。

先划重点:绝大多数情况下,正常步行的路人不用赔钱,即便少量赔付,比例也极低,孕妇本人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从法规来讲,电动平衡车属于滑行工具,法律明确禁止在楼道、人行道这类公共通行区域骑行,楼道是人行、消防疏散通道,根本不是代步滑行的场地,孕妇骑行本身就是违规行为。更关键的是,她身为孕妇,对腹中胎儿有更高的保护义务,孕早期胚胎极不稳定,平衡车制动差、重心难控,稍有磕碰就会引发意外,她明知风险还执意骑行,属于主动自陷风险,是酿成悲剧的核心诱因。

反观被撞路人,只是正常步行,楼道拐角存在天然视线盲区,普通人没办法预判弯道会高速冲出平衡车,不存在奔跑、突然窜出等过错行为,没有制造危险。根据《民法典》过错相抵原则,受害人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可大幅减轻甚至免除对方赔偿责任。

不少网友同情孕妇,觉得失去孩子值得补偿,但法律不会只看结果,只看过错。打个比方,行人安静走路,孕妇违规制造危险撞上来,相当于自己主动闯祸,总不能让毫无过错的路人,为别人的鲁莽买单。

只有一种极端例外:路人存在明显过错,比如快速奔跑、拐角猛冲、故意阻挡,法院才会判定少量赔偿,现实里这种情况极少。另外平衡车无法购买保险,所有损失本就该骑行者自行承担。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别再拿“受伤更重”绑架责任,楼道骑行平衡车隐患极大,孕期更要杜绝危险代步工具,别因一时省事,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大家觉得孕妇要求路人全额赔偿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