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21年的原配身患肺癌,丈夫伪造结婚证和第三者去做试管婴儿,这件事最近吵翻了全网。
大家最关心的一点是:这种行为到底能不能认定为重婚罪?
目前业内出现了两种完全相反的律师解读。
一部分律师给出结论:仅凭假结婚证在医院建档,不足以构成刑法里的重婚。
伪造的证件本身没有法律效力,也没有证据证明二人长期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达不到事实重婚的硬性判定条件。
不过男方婚内重大过错属实,离婚分割财产时一定会承担不利后果。
另一位婚姻家事律师持不同看法:
二人刻意伪造证件,以夫妻名义在医疗机构正式建档开展辅助生殖,已经满足事实重婚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核心要件,存在被认定重婚的可能性。
当事人朱女士也对外回应,现阶段一直在筹备起诉工作。
很多人都疑惑,明明过错一目了然,刑事追责为什么会存在争议?
你们觉得,仅凭医院建档冒充夫妻,够得上重婚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