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一 59 岁男子在某物业公司干绿化,突然在 62 人工作群中留下遗言称:“我的 死是 XX 一手造成的,请公司严查,还我一个清白!” 随后从办公楼顶坠 落。
该消息在群聊中停留逾一小时,无人回应。此后,有同事照常打卡,群聊最终被解散,其钉钉账号亦被移出公司。这一切的起因,不过是他碰见项目经理时顺嘴提了句 “中午浇水别老开着阀门,浪费”。
次日主管就找他谈了三次话,罚了他一百块钱,还在工作群里放话说加强管理系因有人 “打小报告”。
打那以后,同组人见了他绕着走。男子想调岗,领导面谈了两个小时,没批。事后,家属称,男子遭到主管针对和同事排挤。
事发后,李某平家属整理入职材料,才发现一个此前并不清楚的细节。李某平平日在阳光恒昌商务公园干活。
接受项目考勤、浇灌安排和现场管理,劳动合同的签约方却是淮北佳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公开报道据此将李某平表述为劳务派遣人员,实际用工单位为阳光恒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这层关系决定了调查不能只盯着现场主管。派遣单位负责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用工单位承担岗位安排、劳动条件及日常管理义务。
家属需要核对派遣协议、工资流水、考勤后台、群聊原始记录和完整监控,分清每项决定由谁作出。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要求派遣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协助处理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争议;跨地区派遣的,原则上应在用工所在地参保。
合同附件中还有一张所谓自愿放弃社保的签字材料。家属查询后称,李某平存在社保缴纳异常,2026 年 7 月 25 日去世,7 月 27 日系统中出现当月缴费记录。
这个时间差引起疑问,但入账日期本身不能证明事后造假,因为申报、扣款和系统显示可能不同步。
真正需要查清的是,李某平自 2025 年 4 月入职以来是否按月参保,缴费基数是否对应工资,缺缴情形具体发生在哪些月份。
无论签字材料怎样写,放弃社保都不能免除法定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相关精神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社会保险,或者由劳动者作出此类承诺,相关约定无效。
社会保险法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在用工后及时办理登记,按时足额缴费。7 月 27 日若属于补缴,只能解决相应月份的问题,不能证明此前全部手续合规。
那一百元的性质同样要靠证据判断。企业可以制定禁烟、考勤和作业纪律,却不能仅凭主管一句话随意扣钱。调查中应查看抽烟地点、完整监控、制度公示记录、工资表和扣款凭证。
涉及劳动报酬与劳动纪律的制度,应履行法定程序并告知员工。若一百元已从工资中扣除,又缺乏有效制度和事实依据,可能构成违法扣减工资;若只是口头警告,评价则不同。
2026 年 7 月 22 日,李某平体检时遇到项目经理高某某,谈到中午浇灌阀门未及时关闭及个别人员提前离岗。7 月 23 日,环境主管孙某某先后约谈,随后在群内发布更严格的离岗规定。
7 月 24 日,李某平与高某某等人面谈近两小时并提出调岗。沟通内容、调岗未成原因,以及群内 “打小报告” 是否明确指向李某平,都应由聊天记录、监控和证人陈述核实。
7 月 25 日 11 时 34 分,群消息出现。一个多小时后仍有人发送工作信息,三个多小时后群聊被要求退出。对面办公楼人员发现异常并报警,急救人员到场后确认李某平已无生命体征。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主管言行、用工管理与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法律责任,仍待调查;劳动关系、扣款程序、社保记录及群聊处置,则已成为几条明确的核查线索。
信源:新黄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