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静音车厢把尿’的代价!” 一家四口在高铁静音车厢内,先是大嗓门聊天、旁若无人逗孩子,乘务员劝阻后依然我行我素。随后更离谱的一幕发生了——家长竟当众在车厢地板上给孩子把尿,尿液流了一地,却全程没有道歉,更没有主动清理。最后,是乘务员默默拿来工具,弯下腰清理了那摊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污渍。
据网友曝光,近日,在高铁静音车厢内,一家四口全程高声说笑、逗弄孩子,乘务员曾上前提醒遵守静音车厢规定,但收效甚微。
而真正引爆舆论的,是接下来的画面:家长当众在车厢内给孩童把尿,尿液流在地面,家属没有主动清理、未表达歉意。
最终由乘务员拿工具清理地面污渍。
从“静音车厢不再静音”到“公共空间随地排泄”,这家人用一系列操作完成了对公共规则的“三重失守”:
静音失守——静音车厢的核心规则包括“保持安静、动作轻柔避免产生噪声”“携带儿童出行的旅客照看好孩子,避免喧哗、哭闹”。
购买静音车厢车票,即意味着同意遵守静音约定。然而这家人不仅没有照看好孩子,反而带头制造噪音,乘务员提醒后仍不收手。
卫生失守——高铁车厢是密闭公共空间,随地排泄会造成卫生污染和异味,还存在细菌传播风险。
列车配备卫生间,完全可以合理利用。孩子的需求不是成年人无视公共卫生的理由。
责任失守——最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在整个过程中,家属没有主动清理、未表达歉意。
最终承担清理责任的,是乘务员。一个成年人的失职,最终由服务人员来“兜底”。
静音车厢的规矩,不是“写着看看的”。
(一)静音约定:购票即同意,违约需担责。
购买静音车厢车票,即意味着同意遵守静音约定。静音约定包括:保持安静、动作轻柔避免产生噪声;携带儿童出行的旅客照看好孩子,避免喧哗、哭闹。一旦违反约定,列车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提醒、引导和劝阻。
(二)污染公共空间:民事责任跑不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车厢内随地排泄造成地面污染,不仅影响公共卫生,还增加了清洁成本。乘务员代为清理,不等于行为人免除了赔偿责任。
铁路部门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清洁费用。如果因污染导致其他乘客权益受损(如行李被污染、衣物被弄脏),行为人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乘务员的困境:只有“劝”的权力,没有“罚”的权限。
静音车厢的管理,目前全靠两点:一是乘客自觉,二是乘务员巡查提醒。对于轻微不文明行为,乘务员仅有劝导、提醒权限,缺少有效的强制约束手段。
面对屡劝不改的乘客,处置手段有限。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违规者无实质处罚,“不静音”成常态。当“静音”变成“凭自觉”,当“约定”变成“建议”,静音车厢的“静”字,就只剩一个空壳。
(四)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虽然随地排泄本身不直接构成刑事犯罪,但如果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如引发公共卫生事件、导致其他乘客身体不适或发生踩踏等次生事故,行为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一家四口,选择了静音车厢,却把车厢当成了自家客厅。大声说笑、逗弄孩子,乘务员提醒了就当没听见;孩子要上厕所,不去卫生间,就地解决;尿流了一地,不清理、不道歉,等着乘务员来收拾残局。
一次出行,把“静音”变成了“噪音”,把“车厢”变成了“厕所”,把“约定”变成了“空气”。
当那个孩子在地板上尿了一地时,家长是没看到卫生间,还是觉得“反正有乘务员会擦”?当乘务员弯下腰清理那摊污渍时,那个家长有没有想过,自己失去的,远比一包纸巾要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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