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刷到医美朋友的朋友圈,腹部项目露出顾客敏感部位都很清楚,一点遮挡都没有,商家却回应:签署了案例协议可以发布。
说实话,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 —— 现在医美行业的脸皮已经厚到这个程度了吗?
人家做的是腹部项目,你把人家胸部拍得一清二楚发朋友圈,还理直气壮说 "签了协议",合着你这协议是卖身契还是怎么着?
事情是这样的,重庆的崔女士之前在一家医美机构做过水光项目,门店销售以 "术后回访" 的名义加了她微信。
7 月 24 号那天,崔女士翻朋友圈,翻着翻着就翻到了这位销售发的一组 "量化体雕" 项目对比图。四格拼图,主打腹部塑形。
可点开大图一看,左边两张图里顾客的胸部是部分露出来的,乳头、乳晕都很清楚,一点遮挡都没有。
崔女士当时就懵了。她在评论区连问了三个问题:签了协议就能不打码直接发?
做的是腹部项目,为什么要展示隐私部位?朋友圈是公开的,隐私部位不打码算怎么回事?
结果呢?对方没回。再一看,自己被屏蔽了。
后来崔女士找过去,对方甩了一句话:"因为签了全身案例打版协议,所以是可以发的。"
好家伙,一句话给我整笑了。
签了 "全身案例打版协议" 就等于把全身上下所有部位的发布权都卖给你了?
那我要是签了个面部整形的案例协议,你是不是连我洗澡的照片都能发?反正都是 "全身" 嘛。
说真的,这事儿最离谱的地方还不是发了隐私照,而是商家那个理直气壮的态度。
好像只要有一张纸签了字,顾客的隐私就成了他们可以随意处置的商品。但问题是,法律上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我查了一下,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身体的私密部位照片,那就是最核心的私密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你拿一张所谓的 "案例协议" 就想凌驾于法律之上,是不是太天真了?
而且退一步说,就算签了协议,协议的授权范围也是有限的。案例协议的本质是什么?
是顾客把特定影像的使用权,授权给机构用于特定目的。
这里的 "特定" 两个字非常关键。
授权范围、使用期限、传播渠道、是否可以对隐私部位进行处理,每一项都应该写清楚。
更可笑的是,这项目明明是腹部塑形,你展示腹部就完了,把人家胸部露出来算什么?
难道腹部塑形的效果需要通过胸部来体现?这逻辑我实在是没看懂。
往好了想,是拍照的时候没注意构图;往坏了想,是不是故意的?毕竟这种 "擦边" 内容在朋友圈里传播得更快嘛。
可你仔细看看那协议,条款模糊得一塌糊涂,照片发在哪、发到什么程度、用多久,一概没说清楚。等真出了问题,机构就把协议往你脸上一拍:"你自己签的字。
但你知道吗?这种霸王条款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民法典里有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如果不合理地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那个条款是无效的。说白了,你再能写协议,也不能把法律规定的义务给写没了。
我还看到过类似的案例,长沙有个美容机构把顾客的隐私照片拿去做商业宣传,被顾客告了。法院怎么判的?
判机构赔偿精神损失费一万块,律师费两千块,还得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登报道歉。你看,真较起真来,这些机构一个都跑不了。
那有人可能会问了,打码了是不是就没事了?
也不一定。肖像权的核心是 "可识别性"。
就算你把眼睛遮了,通过脸型、发型、身上的痣、纹身这些特征,能认出来这是谁,那照样构成侵权。更别说隐私部位的照片了,打不打码跟侵不侵犯隐私权是两码事。
回到重庆这件事,我觉得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照片被发了,而是商家处理问题的方式。
顾客提出质疑,你不解释、不道歉、不删除,反而先把人屏蔽了。这操作,说好听点叫 "鸵鸟政策",说难听点就是做贼心虚。
现在医美行业的乱象真的太多了。
从虚假宣传到过度医疗,从价格欺诈到隐私泄露,什么幺蛾子都有。
很多机构把心思全花在怎么拉客、怎么营销上,真正该做的合规、服务、安全,一概不管。顾客在他们眼里不是人,是行走的 KPI,是可以随便拿来做广告的素材。
我个人觉得,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
涉事的顾客应该站出来维权,该投诉投诉,该起诉起诉。
只有让这些机构付出真金白银的代价,他们才会真正把顾客的隐私当回事。不然今天是重庆,明天可能就是别的城市,今天是朋友圈,明天可能就是抖音小红书。
也提醒一下各位爱美的朋友,去医美机构消费的时候,凡是让你签什么 "案例协议"" 肖像授权 " 的,一定要多长个心眼。
别被那点折扣冲昏了头脑,仔细看看条款,授权范围写清楚了没有?使用期限有没有?传播渠道是哪些?隐私部位怎么处理?
这些都得白纸黑字写明白。
当然了,最好的办法就是 —— 别签。你的脸、你的身体,凭什么让人家拿去做广告?真要缺钱咱可以想别的办法,犯不着把自己的隐私搭进去。
毕竟,有些照片一旦发出去,就再也收不回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