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别的城市怎样,我这里是只有顺丰和京东送货上门。其它快递公司都是直接给你放驿站自取,你要求送货上门被视为“事多矫情”。实际上,按照《快递暂行条例》与《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严禁私自放驿站或快递柜,必须送货上门,送货上门是法定义务,是消费者付费购买的权益。
但是大家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放弃了,一来觉得快递员辛苦,自己多走几步路,算了吧。但是随着年龄增大。还是希望快递能送货上门。
最主要的原因是:快递员知道消费者姓名、电话、详细住址等个人信息。你提要求,换来的不是服务,也许是拿捏和报复。比如一位广东女士向邮政反馈包裹没有送上门后,当晚收到的快递纸箱上出现一行侮辱性文字:“要不要送到你床上”……
有人说,行业成本高,快递员也赚不到多少钱,是快递公司转嫁矛盾。那就不关消费者的事了。花钱买罪受,消费受侮辱,谁收钱谁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