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不明白,打人者被禁赛一年,被打的为什么要退赛?
这两天刷到江苏那场少年乒乓球比赛的事,越看越堵得慌。
两个 14 岁的孩子,国青国少选拔赛的半决赛,本来是多好的机会,结果硬生生打成了一场闹剧。
赢球的那个孩子,按规矩上前伸手握手,迎面挨了一记重拳,还被踹了一脚。
最后呢?打人的被禁赛一年,挨打的直接伤退,连决赛都没打上。
你说这叫什么事儿?
先给没看过的人捋捋经过。7 月 27 号下午,扬州的比赛场馆里,14 岁组男单半决赛,曹彦灏对贺睿宸。三局打下来,曹彦灏 0 比 3 输了,最后一局更是被打了个 11 比 0。
按说输了就输了,青少年比赛,输赢再正常不过,下场握手致意,回去好好练,下次再赢回来就是了。
结果贺睿宸刚上前伸手,曹彦灏直接把拍子一扔,抡起拳头就砸在了对方脸上,紧跟着还补了一脚。
整个过程快得离谱,贺睿宸根本没反应过来,全程抱着头没还手,还是裁判和工作人员冲上来拉开的。
就这一下,赢了球的贺睿宸脸肿了,破皮了,比赛也打不了了。半决赛赢了又怎么样?
决赛直接弃权,辛辛苦苦打进半决赛,眼看离国青选拔更近一步,被一拳给打没了。
第二天处罚就出来了,江苏省乒协通报:全省通报批评,取消本次比赛成绩,省内禁赛一年。说实话,看到这个处罚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就这?
不是说禁赛一年不重,对于一个 14 岁的孩子来说,一年不能打省内比赛,影响确实不小。但你仔细品,禁的只是 “省内” 比赛。
人家想打全国性的赛事,照样可以个人名义报名。说白了,这一拳的代价,看起来挺大,实则留了不少口子。
反观挨打的贺睿宸呢?
他付出的代价是实打实的。这不是普通的友谊赛,是国青国少的选拔赛,对于练乒乓球的孩子来说,这种机会有多金贵不用我说。
最讽刺的地方就在这儿:遵守规则的人,损失最大;破坏规则的人,处罚还有缓冲空间。
有人说,孩子还小,情绪失控可以理解。这话我特别不爱听。
14 岁不是 4 岁,已经到了懂规矩、能控制自己行为的年纪。
而且据说曹彦灏家里就是打球的,爸爸哥哥都从事乒乓球相关,按说更该懂赛场礼仪。球打输了就动手,那以后走上社会,是不是输不起就要打人?
人家毫无防备地走过来,你下重手打人,这已经不是体育竞技的范畴了,就是纯粹的暴力行为。
还有人说,11 比 0 剃光头,换谁都受不了,贺睿宸不该打这么狠。这话就更离谱了。竞技体育,全力以赴就是对对手最大的尊重。
人家凭本事赢的球,凭什么要让分?难道为了照顾对方情绪,故意输几个球?那才是真的不尊重比赛,也不尊重对手。
再说了,就算心里不舒服,就算觉得被剃了面子,就能动手打人吗?
照这个逻辑,乒乓球输了可以打人,那考试考不过同学是不是也要打人?上班业绩比不过同事是不是也要打人?
这件事最值得琢磨的,其实是背后的青少年体育教育问题。现在很多家长送孩子练体育,一门心思盯着成绩、盯着拿奖、盯着进专业队,反而把最基本的体育精神给丢了。
赢了就捧上天,输了就怨天尤人,甚至怪对手太强、怪裁判不公。
久而久之,孩子就形成了一种 “输不起” 的心态。只能接受自己赢,接受不了失败。
一旦输了,不是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是把怒气撒在别人身上。这种心态要是不改,就算球打得再好,也走不远。
再说说这个处罚力度。很多人觉得禁赛一年太轻了,也有人觉得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已经够了。
我倒是觉得,禁赛时间长短是一方面,更关键的是禁赛的范围和后续的教育跟进。
只禁省内比赛,人家照样可以去打全国赛,那这个处罚的威慑力到底有多大?
而且更重要的是,对于受害者贺睿宸,有没有相应的补偿机制?
他是无辜的,是守规矩的一方,平白无故挨了打,还丢了比赛机会
难道就只能自认倒霉吗?赛事方有没有考虑过给他安排补赛,或者其他形式的补偿?目前来看,好像什么都没有
这就形成了一个很荒诞的局面:施暴者有明确的处罚条例,受害者却没有明确的权益保障。规矩只管罚坏人,不管保护好人.这合理吗?
其实类似的赛场暴力事件,这些年没少发生
从职业赛场到青少年比赛,总有那么些人,球技没练到家,脾气先练大了。
动不动就摔拍子、骂裁判、打对手,把赛场当成了自己家后院,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体育的本质是什么?是强身健体,是磨练意志,是学会尊重规则、尊重对手。
赢要赢得光明磊落,输要输得体面坦荡。如果连最基本的尊重都做不到,就算拿再多冠军,又有什么意义?
两个 14 岁的孩子,人生路还很长。
对于打人的孩子来说,这一年禁赛或许是个教训,希望他能真的明白自己错在哪儿了,以后好好打球,也好好做人。
对于挨打的孩子来说,虽然错过了这次机会,但守住了底线和风度,这份格局比一场比赛的输赢重要得多。
只是还是那句话,想不明白。为什么守规矩的人,总要为不守规矩的人买单?什么时候我们的赛场,才能让老实人不吃亏?
